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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是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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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系] 为什么甲板面压载透气管高度不一 和规范上面的高低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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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3 0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青岛
760是所在舱的最高点760mm,并不是高出透气头安装位置760mm。上甲板通常都是弧形甲板,这两个透气头爱得很近,可能他们所在的舱最高点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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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3 15: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无锡
懒人一个 发表于 2013-2-18 17:12
有几点问题:
1、楼主的这种透气管头是什么标准的?没见过。。
2、透气管下方的盲板法兰设置来干什么的? ...

盲板法兰是用于压载水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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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3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江门
1.透气管边上有一个舱口盖端铰链座,以及透气管上方是圆管架子,说明这个船是运木散货船。
2.此透气管应不是油藏的透气管,甲板油藏透气管下方一般会设置油藏。
3.下面盲板为压载水管理计划内的溢流法使用。
4.应该在破损控制图内可以轻松的找到这个透气管的高度,现场高度肯定大于或等于那个高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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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3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懒人一个 发表于 2013-2-24 18:49
这点还是有点无法理解。所以能不能解释清楚下。
1. 我所遇见过的船,相对单一些,基本都是近海供应船。从 ...

就你第一个问题,透气帽的高度确实是需要计算破舱稳性的,有可能是你见到的船都比较成熟了,没有去算。我们就有,透气帽的高度规定是760-2400MM,然后在设计之后需要汇总实际的高度去计算破舱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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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3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Load Line是最低要求,还要满足SOLAS里面的破舱稳性的要求,看看破舱控制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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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3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珠海
2楼的你是不是搞错了,应该是900MM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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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4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舟山
懒人一个 发表于 2013-2-18 17:12
有几点问题:
1、楼主的这种透气管头是什么标准的?没见过。。
2、透气管下方的盲板法兰设置来干什么的? ...

第二条应该靠码头时加水方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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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6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丹麦
同意,43楼说法:
这条船应该是B-60 干舷的运木散货船,照片拍的是一二货舱之间克令吊旁边的压载舱透气管。
先说1。 透气管下方的盲板法兰作用是用溢流法置换压载舱内的压载水(目的防止海生物跨国污染,目前只是替代方法。具体参见MEPC65),下面用压载泵往压载舱内打三倍体积的干净海水,上面法兰处连接一溢流软管,把已流出的压载水排到舷外,不让水在甲板上自由流淌,这个溢出的水要是冬天里在甲板上结成冰山可不是闹着玩的。
2。透气管高度问题,这个的确是破舱稳性那个计算要求的,具体点就是ICLL 27 条。这个也是作ICLL 破舱稳性计算相当头痛的问题,我每次都为空船重心高以及透气管,通风口,小舱盖,门的位置高度连接舱室纠结半天。
根据ICLL 27条 规定 在确定法破舱破损计算最终平衡状态,所有非水密开口都要保持在最终平衡水线以上,这个空气管只有风雨密等级,所以要加高或者向船中移位置。同时由于空气管分属于不同的破损区域,不同舱室,可能会出现相邻的两个空气管后面比前面高的问题(这个要看ICLL计算书,这个和大家想象有点差别)。
建议:这个区域对ICLL破舱计算相当危险,空气管通风不要布置在舷侧,高度不要超过上面的保护架。如果高度过高还要结构计算不只是管子本身的肘板,还有压载舱内压力不要过高超过许用值。
附加一句题外话,在初步设计计算ICLL破损时,这个区域的小舱盖,门和首楼油漆间机械通风口位置一定要设计好,不然完工时修改i位置改水密,在驾驶室增加水密指示麻烦得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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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6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丹麦
同意,43楼说法:
这条船应该是B-60 干舷的运木散货船,照片拍的是一二货舱之间克令吊旁边的压载舱透气管。
先说1。 透气管下方的盲板法兰作用是用溢流法置换压载舱内的压载水(目的防止海生物跨国污染,目前只是替代方法。具体参见MEPC65),下面用压载泵往压载舱内打三倍体积的干净海水,上面法兰处连接一溢流软管,把已流出的压载水排到舷外,不让水在甲板上自由流淌,这个溢出的水要是冬天里在甲板上结成冰山可不是闹着玩的。
2。透气管高度问题,这个的确是破舱稳性那个计算要求的,具体点就是ICLL 27 条。这个也是作ICLL 破舱稳性计算相当头痛的问题,我每次都为空船重心高以及透气管,通风口,小舱盖,门的位置高度连接舱室纠结半天。
根据ICLL 27条 规定 在确定法破舱破损计算最终平衡状态,所有非水密开口都要保持在最终平衡水线以上,这个空气管只有风雨密等级,所以要加高或者向船中移位置。同时由于空气管分属于不同的破损区域,不同舱室,可能会出现相邻的两个空气管后面比前面高的问题(这个要看ICLL计算书,这个和大家想象有点差别)。
建议:这个区域对ICLL破舱计算相当危险,空气管通风不要布置在舷侧,高度不要超过上面的保护架。如果高度过高还要结构计算不只是管子本身的肘板,还有压载舱内压力不要过高超过许用值。
附加一句题外话,在初步设计计算ICLL破损时,这个区域的小舱盖,门和首楼油漆间机械通风口位置一定要设计好,不然完工时修改i位置改水密,在驾驶室增加水密指示麻烦得要死。SOLAS Chapter II-1, Part B-2, Regulation 9 底部破损计算也会增加空气管开口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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