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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15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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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广东湛江
可以先以 IMO 对 lightweight 和 deadweight 的定义为基准:lightweight 不含货物、燃油、油柜内的润滑油、压载水、淡水、给水、消耗品、人员及行李;deadweight 是指定吃水排水量与 lightweight 之差。IMO 原文可查 MSC.194(80) 第20、21项:
https://wwwcdn.imo.org/localresources/en/KnowledgeCentre/IndexofIMOResolutions/MSCResolutions/MSC.194%2880%29.pdf
逐项回答:
1、永久固定、正常营运中不调整,并已计入批准空船状态的固定压载,通常计入空船重量。临时压载块或后来加装的固定压载,要更新重量重心资料,不能只凭“不消耗”自行归类。
2、压载水明确不计入空船重量。实际装载工况中,船上的压载水属于可变重量,占用载重量;但“载重量”首先是排水量与空船重量的差值,并不只是货物重量。
3、油柜里储存、航行中会补充消耗的润滑油不计入空船重量。机械、管路和液压系统达到规定工作液位所需的系统液体,一般按批准的空船试验或重量计算状态处理。关键是区分“系统工作液”和“柜内储备量”。
4、固定安装的设备和随设备永久配置、已列入空船重量清单的物品可以计入空船重量;松散备件和船舶物料不能因为合同要求随船就自动算入。法定或合同备件到底列在哪一侧,要看本船空船重量明细和倾斜试验/空船重量核查条件。超出规定清单的额外备件应作为可变重量处理。
5、给水是进入锅炉的水,炉水是锅炉受压蒸发系统内正在循环的水,两者位置和状态不同。给水舱或给水柜内的储存量按 IMO 定义不属于空船重量;锅炉和管路达到规定工作状态所需的水量,则按本船空船试验条件处理。
因此,实际项目最好把固定压载、系统液体、柜内储液和备件逐项对照 approved lightweight report,不要只按“是否消耗”一个条件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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