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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汇石油(00933)6月30日公告称,新加坡子公司与深圳光汇海运签署终止协议,终止4月底修订的十艘船舶收购协议,深圳光汇海运须向光汇石油新加坡子公司退回6720万美元(约5.2亿港元)定金及支付5%年息。
根据船舶收购协议,船舶收购协议项下十艘船舶应付总价为8400万美元,船舶收购协议项下每艘船舶价格为840万美元,新加坡子公司已支付十艘船舶总价80%款项作为订金,即6720万美元予深圳光汇海运。
终止协议的条件为深圳光汇海运须于2016年7月29日或之前,支付给新加坡子公司总额为6720万美元,作为船舶收购协议到期和及时履行的保证订金退还款项,连同新加坡子公司自支付订金当日起,至新加坡子公司收到深圳光汇海运支付之退还订金日止期间之5%的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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