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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中国证监会就舜天船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一案进行调查。
4月20日,*ST舜船(002608.SZ,下称舜天船舶)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拟对舜天船舶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
去年8月,中国证监会就舜天船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一案进行调查。现已查明,舜天船舶未按规定披露其与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下称明德重工)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重大合同进展情况以及虚增收入、利润。
中国证监会称,明德重工在资金上依赖舜天船舶,且在业务、财务、人员等方面实际受舜天船舶时任董事长王军民控制。舜天船舶未按规定,披露向明德重工采购船舶、提供财务资助等关联交易。此外,舜天船舶在2013-2014年共计虚增收入106892.99万元,虚增成本90702.59万元,虚增财务费用7918.48万元,虚增利润6211.95万元。
王军民作为时任董事长直接组织和领导上述违法行为,曹春华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负责具体实施上述违法行为。
中国证监会责令舜天船舶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王军民、曹春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王军民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曹春华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李玖等人给予警告及罚款。
来源:界面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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