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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O集装箱强制称重规定即将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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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8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上海
从2016年7月1日开始,国际海事组织(IMO)将实施《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关于出口集装箱重量查核的相关要求,从当天起,托运人(货主)将要为所有出口集装箱申报查核总重量(VGM)。

除非出口集装箱的查核总重量已事先呈报给船长或船长代理人以及码头或码头代理人,并且留有充足时间以便编制“装载计划”,否则该集装箱不能装载到《SOLAS公约》适用的船舶上。

托运人(货主)要负责收集和在文件中写明出口集装箱的查核总重量。

查核总重量,即VGM,它指的是一个装有货物的出口集装箱的总重量,可以由以下两种方法之一获得:.

方法一:货主或货主正式委托的第三方使用经校准和认证的设备,在出口集装箱装货作业完毕、铅封锁上时对集装箱进行称重;

方法二:货主或货主安排的第三方对所有包装、货品、托盘、垫料以及其他包装和固定材料进行称重,再加上集装箱皮重,得到的总重量就是需要的查核总重量。该方法是在一国的具体地点完成装货和上铅封之后,经该国家主管机构认证和批准下进行。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相关证明文件无法提供,集装箱将不会被装船。

如需得到进一步信息,请参SOLAS 第六章相关条文和 IMO有关载货集装箱称重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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