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新手报到。
在CCS规范《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1分册,附录1A 船舶入级产品持证要求一览表 第14.1项,推进装置遥控系统的认证要求为:
C/E(X),,,TA-B(X),TA-A(O),,PA(X),即要求:
1.提供船用产品证书或等效证明文件
2.形式认可A或形式认可B(可选)
3. 审图
而在 附录2A 船舶入级产品部件持证要求一览表 第14.1项,推进装置遥控系统下,并没有任何认证要求。(紧接着14.1下一行不是14.1的分项,而是14.2机舱监报系统,后续有分项.1,.2,.3等等)
我的理解为,对进装置遥控系统,整体有形式认可A的要求,对其所使用的部件,如处理器(PLC),显示器(如果有),端子,继电器,按钮,指示灯,蜂鸣器等,并没有强制要求进行认证。
请问这样理解是否正确,请各位大佬斧正,谢谢。
另,请各位业内人士帮忙推荐一下驾驶室所用的推进控制手柄的品牌(国内或国外的均可,lilaas的已经知道了)。
本人新入行,各位见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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