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的无节制排放导致有害水生物和病原体的转移,对环境、人体健康、财产和资源造成损失或损害。国际海事组织(IMO)在2004年2月通过了《2004年国际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公约》(以下简称“压载水公约”),旨在通过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的控制和管理来防止、减少并最终消有害水生物和病原体的转移对环境、人体健康、财产和资源引起的风险。
压载水公约作为船舶业又一部重量级公约,截止2016年10月19日,有53个国家批准了该公约,约占世界商船总吨位的53.28%,压载水公约将于2017年9月8日起生效。其造成的高成本压力,对航运业造成非常大的冲击。现本文就该公约的实施,批准,检验和发证流程做一简要介绍,以供业界人士参考。
一.压载水公约适用范围 适用于: 1.悬挂缔约国国旗 2.悬挂非缔约国国旗,但在缔约国管辖下营运
不适用于: 1.设计和建造成不承载压载水的船舶; 2.船上密封舱柜中的不排放的永久性压载水; 3.国内营运船舶 4.在国内营运并获得免除的他国营运船舶 5.仅在国内和公海上营运的船舶 6.军舰、军辅船或政府非商业船舶
压载水管理措施-压载水加装上船后 1.压载水置换(D-1标准) 2.压载水处理(D-2标准) ---安装压载水管理系统(BWMS) ---其他替代措施(如用饮用水作压载水等) ---压载水管理系统(BWMS)应经主管机关型式认可(按照G8导(MEPC.174(58))
二.D-2标准实施日期-A.108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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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巴拿马、马耳他、中国香港、贝利兹、塞拉利昂等船旗均不反对船舶提前IOPP换新以推迟符合D2(BWMS)标准的时间,但要求单船单报。
D-2标准实施时间表替代方案(MEPC70) 不同于A.1088(28)决议将在MEPC71会议最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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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压载水管理要求 1.压载水管理计划(BWMP) 应配备一份经主管机关或RO批准的BWMP; 在压载水管理计划中应规定清除和处置压载水舱沉积物的程序,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沉积物管理; 所有以前批准上船的BWMP,在安装BWMS时必须更新并按照 MEPC.127(53)重新批准。
2.压载水记录簿(BWRB) 做好记录并在船上保留至少2年;此后船公司控制至少3年。
四.压载水管理计划编制和批准 1.《压载水管理计划编制指南》版本: IMO A.868(20)决议的要求 MEPC.127(53)决议——G4压载水管理及制定压载水管理计划导则 MEPC.124(53)决议——G6压载水置换导则2016版(暂定):反映2004压载水公约的最新要求, MEPC.127(53)决议等,补充压载水处理系统的相关要求
2.《压载水管理计划》批准 即使提前进行IOPP换新检验而推迟了BWMS系统安装的船舶,也必须需持有经主管机关或认可组织批准压载水管理计划,且在2017年9月8日之后持有相应的《国际压载水管理证书》(IBWMC)。
批准需要提交的材料: 1.按照MEPC.127(53)要求编制的《压载水管理计划》,如果没有按照BWMS,在D2标准没有强制符合之前,该计划应该按照符合D1标准的要求编制。 2.安全评估(压载水置换),安全评估也可以和管理计划合为一册 3.改造方案和图纸(如适用) 4.船舶登记证书,CSR等资料
参考压载水管理计划样板(请自行去百度文库搜索下载):
压载水管理计划 BWMP (MEPC 127 (53)) https://wenku.baidu.com/view/46aef40cb5daa58da0116c175f0e7cd1842518e0.html
五.检验与发证要求 1.初次检验/年度检验/中间检验/换证检验/附加检验; 2.签发《国际压载水管理证书》(IBWMC); 3.每艘受到压载水公约约束的营运船舶,到2017年9月8日应持有有效的IBWMC证书/符合证明。船舶何时符合D2标准,是按照最终的公约B-3条修正案中的时间表决定。强制符合D2标准之前应至少符合D1标准。
船舶提前检验发证 1.BWM.2/Circ.40通函-要求提前进行船舶检验发证; 2.国际压载水管理证书检验导则(BWM.2/Circ.7)-执行检验发证协调系统(HSSC)
六.美国压载水排放要求 对在美国水域进行压载水排放的船舶,应按下表实施时间采用USCG认可的BWMS。 | | | | | 所有舱容 | 2013-12-1及以后 | 交船时 | | 小于1500 | 2013-12-1及以前 | 2016-01-01以后首次干坞 | 1500--5000 | 2013-12-1及以前 | 2016-01-01以后首次干坞 | 大于5000 | 2013-12-1及以前 | 2016-01-01以后首次干坞 |
迄今为止只有3家BWMS获得USCG型式认可。
特此声明:作者水平有限,本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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