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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机] 关于选用MDO和MGO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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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7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上海
大家好,本人有一个关于MDO和MGO技术上的问题不是太清楚,所以想向各位大侠请教,还望大家给与指点.

首先第一个问题:现在在一些欧洲国家是不是有这样的规定,就是在主机、锅炉等设备的排放上有一定的要求,如果含硫量高于某一数值的话,这些船舶的话就不能靠港了。

第二个问题:如果上面的情况属实的话,那么在我们平时使用的油品当中,除了MGO是属于低硫油的品种外,在MDO中是不是也有高硫MDO和低硫MDO之分,就是说使用低硫成分的MDO在排放上同样满足要求而没有任何问题。

以上两个问题,还望大家给与指点。如果能够介绍下相关的知识和规定,本人不胜感激!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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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船学院
发表于 2011-11-7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台州
回复 1# cybobchen


1.按照最新的MARPOL Annex VI要求,船舶进入排放控制区(ECA),船舶应使用的燃油含硫量(质量比):2010年7月1日前1.50% ,2010年7月1日后1.00%,2015年1月1日后 0.10%。当然船舶烧不同含硫量的燃油,进出排放控制区,还需要书面的燃油转换程序。在某一指定排放控制区适用的修正案生效后最初的12个月,船舶可以不满足上述要求。
2.MGO在北美叫做船用瓦斯油,低硫燃油区别的是含硫量,营运检验查的是燃油供应单和燃油样品,不在乎你有个好名字。柴油和重油是粘度有区别,低硫燃油是含硫量的区别,有的船图纸上把低硫燃油就叫LS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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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7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不同的公司或国家的油品规格含硫量不一样,只要选用你需要的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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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7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珠海
MARPOL 73/78附则在2006至2007年间,将波罗的海、北海水域(英吉利海峡)定义为硫氧化物控制区(SECA)。欧盟法令(经2005/33/EC修正的1999/32/EC号法令),规定在2010年1月1日起,在欧共替港口(EU)停泊超过2小时的船舶(如停掉所有机器的船舶除外)不能使用含硫超过0.10%m/m的燃油
低硫油和MGO油有区别,一般的船舶上喜欢把低硫柴油叫做MGO油,而低硫燃油的粘度是比MGO 大的,具体的可以查找ISO821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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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6 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本帖最后由 上海男人 于 2012-4-26 19:22 编辑

根据最新的IMO Annex VI, MARPOL 73/78 公约的防止船舶对空气污染的规定是从2005年5月开始生效的。该规定的SOx排放的要求适用于所有主机功率小于130kW的船舶。
ECA(emission control area)主要包括波罗的海,英吉利海峡以及北海,从2012年起,美国的海岸线,夏威夷岛海岸线以及加拿大海岸线也都考虑加入到的ECA当中。
MARPOL公约中对于ECA区域停靠船舶的燃油中的硫含量的限制要求如下图所示:2010年7月前为1.5%,2010年7月之后为1.0%,2015年后为0.1%。
但是对于欧盟国家,他们也出台的自己的政策:从2010年1月1日起,在欧盟国家港口停靠的船舶或者是内河船舶需要使用硫含量为0.1%的燃油。
对于某一排放区使用的修正案生效的最初的12个月,船舶可以不满足上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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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6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不小于130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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