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艘93000吨的散货船建造中,由于施工错误,居住区甲板室进口门远低于原设计的600,仅400。在船厂与船东协商后,如果满足载重线公约要求,船东将不坚持按原设计进行修理。现有如下事实: 1.在干舷甲板上居住区甲板室左右围壁门口高400mm,装有认可的风雨密门,通向居住区甲板室内。 1.经居住区内走廊一普通门向下通向机舱。 2.居住区甲板室外左右各有一梯从干舷甲板通向居住区甲板室上层甲板。 3.居住区上层甲板室左右围壁上的风雨密门(该门口380高),经该门通向居住区甲板室内。 问该设计满足载重线公约要求吗?请给出支持该结论的依据(载重线公约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