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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处理的哲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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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7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南通
本帖最后由 ding987789 于 2011-3-28 11:28 编辑

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是安全管理人员的一项基本技能,如何将事故客观公正的调查分析处理哲学原理对我们较大的帮助。

事故调查的哲学原理  

 进行事故调查的一个根本目的,就是预防事故以致最终消灭事故。为实现这一目的,事故调查必须遵循基本的哲学原理。

  

  事故调查的各个环节表现为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紧密关系

  事故调查的主要任务是,查找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改进工作的措施。这是事故调查的精髓所在,是事故预防的根本途径。

  事故原因是按照事故致因理论,采用取证、实验、推理以及其他科学方法,对符合事故发生实际情况的各种诱因和机理的客观描述,是对各种事故现象的本质认识,是对一起事故特殊规律性的理性认识,同时也是总结事故经验教训的基础。

  预防措施是针对事故原因提出的预防事故发生的一系列办法,是对事故各相关诱因的总结提炼和对事故经验教训的高度概括,是对同类事故和更多事故一般规律性的认识。这种带有一般规律性的认识,可以直接用于能动地指导事故预防工作。预防措施经过实践检验,证实是具有真理性的认识,就可以上升到更高的层次,作为预防事故的方针、政策确定下来,待条件更加成熟,就可以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因此,正确的预防措施也是制定以预防事故为主要目的的安全方针、政策和法律的依据。

  每发生一起事故,就分析一次事故原因,积累一些经验教训,完善一批预防措施,改进一步安全状况,经验教训和预防措施越来越丰富,对事故发生的客观规律的认识越来越深刻,预防事故的效果就越来越显著,从而逐渐达到减少、避免和消灭事故的目的。

  

  事故调查过程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的运用过程

  一个事故的发生,往往是多种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包括组织管理方面的差错、人为因素、部件失灵、偏离正常操作条件、外界干扰和自然力量等,十分复杂。事故调查组要通过记录事故现场、收集物证、询问事故目击者、提取相关人员口供、查阅大量资料等工作,获取有关材料,形成对事故发生过程的感性认识,然后通过对感性材料的整理、改造和综合,经过概念、判断和推理的阶段,必要时结合科学实验和研究,才能逐渐形成关于事故发生过程的完整认识,从而抓住事故的本质、事故的全体和事故的内在联系,产生合乎逻辑的事故发生机理的结论,即客观地描述出事故发生的原因,达到对事故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的认识。

  尽管事故的原因已经找到,但这只是关于这一起事故发生原由的认识,相对于同类事故和其他事故,还是一得之功、一孔之见。为预防同类事故和更多事故再次发生,还需要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进一步提炼、总结,举一反三,拿出对这类事故和更多事故的规律性的认识,来指导预防事故的行动,亦即制定出预防事故的更广泛的措施。

  预防措施制定以后,事故调查工作并未完结。人们的认识运动,在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后,还必须经过实践的检验。人类认识的历史告诉我们,许多理论的真理性是不完全的,经过实践的检验而纠正它们的不完全性;许多理论是错误的,经过实践的检验而纠正其错误。这些预防措施是否真理,需要把它应用于预防事故的实践,通过实际工作成效来检验,看它是否能够达到预想的目的。

  一般来说,预防措施是从真实的事故,通过严肃认真的一系列调查工作得来的,具有最高的针对性、合理性、科学性、有效性。但是,预防措施完全符合客观实际取得预想效果的情况是很少的。这是因为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有局限性,今天的认识可能被明天的认识取代,任何认识过程都是不断深化、逐步逼近事物本来面目的无限循环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科技水平的提高,人们认识事物本质的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事故原因是复杂的,即使同一类型的事故,每次发生的原因也是不尽相同的。因此,对事故原因的任何描述都只能代表目前的一种认识状态,预防措施来源于事故原因,也就不应该是一成不变的,许多时候可能要对预防措施反复检验多次,才能纠正其缺陷和错误,并可以反作用于事故调查工作,纠正和完善事故原因分析。

落实预防措施的过程是认识和实践多次反复的过程,不仅不能缺少,而且要把预防措施放到实际工作中去,不断实践,不断接受检验,不断丰富和完善。为保证这种实践活动的进行,还必须以完善的法规和制度做保障,以更好地监督、制约有关方面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地落实预防措施。这是掌握预防措施落实情况和完善措施的需要,也是继续研究事故普遍规律和制定预防事故的方针、政策和法律的需要。

  将预防措施上升为共同遵守的方针、政策或法律,是一个艰难而漫长的过程,是人类与事故作斗争的胜利成果,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共同财富。1944年国际民航组织制订了《芝加哥公约》,在此后至今的这么年里,这项公约一直在不断地修订和更新,这也是对赖特兄弟1903年制造第一架飞机以来100多年间世界航空事故经验教训的总结。1911年“泰坦尼克”沉没,到1974年国际海事组织才出台《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84年博帕尔和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泄漏事故,对国际劳工组织1993年修改完善《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起到了很大促进作用。我国2002年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同样是国内外事故教训及事故调查经验的结晶。

  

  事故调查离不开辩证唯物论的方法论的指导

  实事求是的方法事故调查与责任调查的方法、手段不同,虽然同样要询问有关人员,但是对于取得的口供,只能作为说明事实的旁证,而不是证据,因为口供受被询问者很多因素的影响难以保证其真实性,要靠深入细致的调查分析工作和科学实验手段判明。判明口供真伪仅是为了启发思考,不是作为对事故下调查结论的依据。如果以口供作为证据下结论,则与事实真相、事故本来面目、事故发生的客观规律产生偏差,使据此提出的预防措施错误,失去事故调查的意义。同时,除了要问询相关的人员外,更重要的还要充分发掘现场的物证、前兆等因素。

  逻辑推理的方法调查中得到的材料十分丰富却又支离破碎,要完全地反映整个的事物,反映事物的本质,反映事物的内部规律性,就必须经过缜密的思考,将丰富的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这样才能得出正确的概念和理论来,才能完成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无论是事故原因还是预防措施,都必须是一种更可靠的认知,是一种能够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地反映事故发生机理的东西。

  科技领先的方法事故调查结论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建立在对现场、物证等的科学分析基础之上,但是,很多事故往往缺少直接的物证,许多物证由于事故巨大的破坏力根本不可能存在。这就需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科技手段并不断发展新的科技手段,对事故进行全面的分析、研究、实验,通过仿真、模拟技术来辅助分析、判断、验证,不能靠口供、猜测、想象来了结事故调查工作。这样得出的事故调查结论,才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群众路线的方法事故调查必须全面听取各方意见,尽可能多地给各方充分发表意见的机会,走群众路线,群策群力。应该提倡这样一种做法,调查工作不对被调查对象保密,相反地,要主动请被调查对象来共同讨论和争论,请他们对有关的技术和管理问题以及各种实验结果,提出不同意见。因为当事方最清楚自己的工作情况,对事故的看法和如何采取预防措施一定有更深刻的见解,及时与之交流阶段性的调查结果也是完全必要的。这样做,还有利于被调查对象尽早知道事故真相,及早采取有关的预防措施和改进安全工作。事故调查中,还应当经常与媒体、事故幸存者及当地各有关单位沟通,不论对什么人,包括当事者,要一律平等、公平对待,取得他们的理解和真诚帮助。更多地听取各方意见,对事故调查工作有百利而无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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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7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武汉
什么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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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7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 我还以为有啥深奥的原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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