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048|回复: 0
收起左侧

审图工程师通知船厂以下观点( )?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2-27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上海
  
题干
  
某船厂于2006 7 月建造的载重55000 吨的油轮,在布置货油舱及压载舱时,船厂来咨询货油舱与压载舱的位置,在看了船厂送过来的分舱及总布置图之后,审图工程师通知船厂以下观点(
A
整个货油区长度内的在双层底上的保护货油舱的燃油舱不满足MARPOL 要求,需要改用压载水舱或者其它的非油舱来保护
B
如果燃油舱不能布置在双层底上来保护货油舱,可以布置在边舱上来保护货油舱
C
整个货油区长度内的在保护货油舱的边舱不可以布置成燃油舱,需改布置成压载水舱或者其它的非油舱来保护
D
燃油舱不可以布置在整个货油区域用作保护货油舱,考虑到布置的难度及需要保证足够的燃油舱仓容,可以将燃油舱布置到艏尖舱去
答案
A C
MARPOL附则I19
双壳体和双层底的要求
整个货油舱区长度应由压载舱或非载运油类的舱室处所加以保护:
(1)    边舱;
(2)    双层底舱;
(3)    舭部弯曲区域或无明显弯曲的部分。
olor:reW�oa��C        XUB        ageT-BR'>30
每艘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允许排放货物区域的压载水或油污水入海的管路应通至开敞甲板或通至最深压载状态水线以上的舷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标签|免责声明|龙船社区

GMT+8, 2024-12-13 05:42

Powered by Imarine

Copyright © 2006, 龙船社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