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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图工程师通知设计人员以下的理解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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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7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上海
  
题干
  
某散货船总吨位10050,于2007 7 月建造,设计机舱含油舱底水系统时,设计人员向审图工程师咨询关于滤油设备(油水分离器, oily bilge water separator)的几个问题, 在参照MARPOL 附则I 14 条后,审图工程师通知设计人员以下的理解是正确的
A
滤油设备(油水分离器)应满足MEPC.60(33)决议通过的船舶机器处所污染设备的导则和技术标准
B
滤油设备(油水分离器)应满足MEPC.107(49)决议通过的船舶机器处所污染设备的导则和技术标准
C
滤油设备的设计应保证当排出物(含油舱底水)的含油量超过15PPM 时能发出报警
D
滤油设备的设计应保证当排出物(含油舱底水)的含油量超过15PPM 时能自动停止含油舱底水的排放
答案
B C D
MARPOL附则I14条第2款、第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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