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艘国内注册的480GRT 国际航行的货轮,持有国际防油污证书。 该船有一0.5m3认可的油污水处理设备并配一3m3符合规定的污油舱。 同时,该船设有一滑油分油机及一0.3m3 的渣油柜。 你在查验油类纪录簿时注意到纪录均为中文所写;且在污油舱剩油纪录栏里最近两月里连续纪录有如下内容: 污油舱 2007.3.2 3.0m3,存油2.8m3, 污油舱 2007.4.3. 3.0m3, 存油0.1m3, 污油舱 2007.4.23 3.0m3,存油1.7m3; 问题: 请分析油类记录簿记录的正确性 分析答案: - 按照MARPOL Annex IPart C / Reg.17.3(应该是17.4条款), 油类记录簿必须由英文,法文或西班牙文的一种来记录。所以中文记录不符合要求。 - 按照MARPOL Annex IPart C / Reg.12.1 及Reg.17.3, 滑油分油机渣油柜也必须在油类记录簿内作纪录。 - 按照MARPOL Appendicesto Annex I Appendix III / (C), 污油舱柜剩油必须不超过每星期记录一次。 因此,船长及轮机长必须被告知船舶污油舱柜马上开始按要求进行正确地纪录。 科目4 第3章第11节第1小节 MAPROL附则I第3章C部分操作性排油的控制第17条《油类记录簿》第I部分——机器处所的150总吨及以上油船、以及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船,均应备用《油类记录簿》第1部分(机器处所的作业)。当进行下列任何一项机器处所时,均应填写《油类记录簿》第I部分。 1.燃油舱的压载或清洗; 2.燃油舱污压载水或洗舱水的排放; 3.油性残余物的收集和处理; 4.机器处所积存的舱底水向舷外排放或处理; 5.添加燃油或散装润滑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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