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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艘中型干货船,建于1999年。该船配有2台主柴油发电机,各为220KW一台,另配有6kW小型应急发电机一台。
其中一台主发电机由于滑油油路故障导致曲轴损坏,需要更换。可是暂时无备件,订货至少需要三个月,船东申请修理延期。
验船师上船后查阅了有关文档,在电力负荷计算资料里记录有:船舶出港功率消耗277kW,需要发电机台数为2台。根据这一情况,验船师提出在船上层露天甲板后部安装一台临时发电机,船东同意去寻找一台相配的发电机。挂期国也无意见。
问题:
你认为在修复主机发电机之前需要设置一台临时发电机吗?如必须,请列出所需要满足的基本技术与安全要求。
答案:
必须设置一台临时发电机。
1.功率与原主发电机相近且能与之并车运行,或有足够功率,如300kW的独立运行发电机。
2.安装位置不破坏船体整体结构,稳性等;不影响逃生,救生安排。
3.安全配置应满足有关公约要求。
科目4 第3章第6节第1小节 主电源的配备和布置。
安全配置主要指:柴油机高压油管的保护措施。
法规第2A分册第4篇第2-1章第41条。
SOLAS第II-1章D部分第41条要求,主电源至少应由2台发电机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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