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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予以拆除了,希望不要重新装回。请问检察官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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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0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上海
题干
某巴拿马型散货船的机舱为无人机舱,PSC检察官发现在驾驶室的机舱报警蜂鸣器不工作,要求船员限期整改。船长解释说在公共处所和轮机员舱室都有延伸报警,并且机舱是轮机员的职责,在驾驶室报警没有意义,而且会影响驾驶员的注意力,不利船舶航行安全。所以予以拆除了,希望不要重新装回。请问检察官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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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应坚持要求船员限期整改。因为根据SOLAS II-1, 51条的规定,无人值班机器处所对要求值班驾驶员采取行动或加以注意的任何情况,要能在驾驶室发出听觉和视觉的报警。不可以擅自拆除。
依据
(出处)
SOLAS II-1,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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