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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重线标志所用的各线段
(1)根据本规则所核定载重线的各线段,应为长 230 mm 和宽 25 mm 的水平线。除另明文规
定外,这些线段与标在距圆圈中心 540 mm 的前方,宽 25 mm 的垂线成直角,并于
垂线的前方(如图 6.1 所示).
(2)所用载重线如下:
(a) 夏季载重线是以通过圆圈中心的线段的上边缘及标有 S 的线段表示。
(b) 冬季载重线是以标有 W 的线段的上边缘表示。
(c) 北大西洋冬季载重线是以标有 WNA 的线段的上边缘表示。
(d) 热带载重线是以标有 T 的线段的上边缘表示。
(e) 夏季淡水载重线是以标有 F 的线段的上边缘表示。夏季淡水载重线勘划在线的后方。
夏季淡水载重线和夏季载重线之间的差数,也是对其他各载重在淡水中装载的允许差额。
(f) 热带淡水载重线是以标有 TF 的线段的上边缘表示,并勘划在垂线的后方。
(3)如根据本规则核定了木材干舷,则木材载重线应在通常载重线以外另行勘划。这线段应为
长 230 mm 和宽 25 mm 的水平线。除另有明文规定外,这些线段与标在距圆圈心
540 mm 的后方,宽 25 mm 的垂线成直角,并位于垂线的后方(如图 6.2 所示).
(4)所用木材载重线如下:
(a) 夏季木材载重线是以标有 LS 的线段的上边缘表示。 (b) 冬季木材载重线是以标有
LW 的线段的上边缘表示。
(c) 北大西洋冬季木材载重线是以标有 LWNA 的线段的上边缘表示。
(d) 热带木材载重线是以标有 LT 的线段的上边缘表示。
(e) 夏季淡水木材载重线是以标有 LF 的线段的上边缘表示,并勘划在垂线的前。夏季淡水
木材载重线和夏季木材载重线之间的差数,是对其他各载重线淡水中装载的允许差额。
(f) 热带淡水木材载重线是以标有 LTF 的线段的上边缘表示,并勘划在垂线的前方。
(5)如由于船舶的特殊性或船舶的业务性质或受航行的限制而不适用某些季节的载重线,则这
些载重线可不勘划。
(6)如对船舶所核定的干舷比最小干舷为大,因而其载重线是勘划在相当于或低于根据本议定
书所核定的最低季节性最小干舷载重线位置,则仅需勘划淡水载重线。
(7)如在同一垂线上的北大西洋冬季载重线与冬季载重线是相同的,则此载重线应标有 W.
(8)其他现行国际公约所需的替代/附加载重线,可勘划在(1)规定的垂线后方并与垂线成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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