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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险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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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4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上海
脱险通道
3  控制站、起居处所和服务处所的脱险通道
3.3  货船的脱险通道
3.3.1  通则起居处所的各层,从每一限界处所或处所群应至少有2 条彼此远离的脱险通道.
3.3.2   最低开敞甲板以下处所的脱险通道最低开敞甲板以下,主要的脱险通道应为梯道,次要
的脱险通道可为围阱或梯道.
3.3.3  最低开敞甲板以上处所的脱险通道最低开敞甲板以上,脱险通道应为梯道或通往开敞甲
板的门或两者的组合.
3.3.4  端部封闭的走廊允许设有长度超过7 m  的端部封闭的走廊.
3.3.5   脱险通道的宽度和连续性险通道的宽度、数量和连续性应符合《消防安全系统规则》
的要求.
3.3.6  对2条脱险通道要求的免除特殊情况下,如果所要求的脱险通道独立于水密门,主管机关
可对只是偶尔进入的船处所免除其中1 条脱险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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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船学院
发表于 2012-8-28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不知道除A类及其处所之外的机器处所脱线通道及围井的尺寸,谢谢告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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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4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3.3.4  端部封闭的走廊允许设有长度超过7 m  的端部封闭的走廊. "

是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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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6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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