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967|回复: 23
收起左侧

[管系] 舷外管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5-9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船东现场报验提出两个问题:
1.舷外管阀门以下不允许有法兰接头。有什么舷外管的对应规范要求吗?应该去哪里查。
2.由于管子不能整根预制,需要现场对接,但是烧焊以后内部镀锌层被破坏,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龙船学院
发表于 2024-5-9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1.舷外管要求尽量短,要与外板同等厚或者根据规范要求的厚度,每个船级社都有对应的规范。
2.看区域要加轴板腹板的,这个节点都要跟船东商量的或者送审的。只能是尽量少破坏镀锌。暂时没有见到不破坏镀锌的方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5-9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舟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5-9 15: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规范有要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5-9 16: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钢规吗?还是什么规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5-9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舟山
《国内航行海船建造规范》2021 2.8.9.pdf (112.76 KB, 下载次数: 61) 是不是这个要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5-9 17: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中山
你看下各船级社的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5-9 19: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
...每个舷外接管都绘制在舷侧开孔图上,每一个接管因所在肋位不同形状(弯度)会不一样,但与阀门连接处法兰必须是水平或垂直,因为是镀锌加厚管故现场加装肘板烧焊破坏镀锌问题就不必考虑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5-9 21: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ccs规范,CB/T345有个图也可以说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5-10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各位贴出的钢轨,没见到不让用法兰的字样
谁说不让用法兰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5-10 14: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谢谢各位的回复,但是还没找到不让用法兰的规定。我理解是因为阀门以下长期被水浸泡,如果法兰接头容易坏掉。但是没有找到对应的规范。还有解决办法也没有找到呢,如果说这点锌层破损不是问题,有什么依据吗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5-11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舷侧阀后不允许法兰连接件是常规要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5-11 13: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威海
...当一个规则变成业内通则或者达成业内共识时,反过头再去查规范的出处已无意义,舷外接管是船壳板的一部分(分机舱接管和甲板接管),这个认知如果不认同就无法理解为什么舷外阀以下不允许有法兰接口的问题。
...在没有舷外管之前(上世纪八十年代前),舷侧阀都是直接安装在焊装船壳侧板的法兰座板上,后来为防止舷侧阀因船壳板受损殃及阀门故就出现了舷侧接管(将舷侧座板向船壳内延伸 该法兰视同舷侧法兰座板)一事,最初的舷侧接管标准件是铸钢件(九十度弯头法兰),厂里为加工该件特地制作了专用夹具弯板。现在改为用厚壁无缝管预制整体镀锌就省事多了。与舷侧接管连接的阀门不是放浪阀就是舷侧截止止回阀,其它控制阀门只能在该阀以上适度加装设置,或者说舷侧阀或放浪阀的位置是不能后移的。
    通常舷侧接管都不长(<500mm),加之现在的机舱舷侧出口都设置在轻水线以下因此舷侧阀一旦卡住不好维护。本人经历过将放浪阀(本应该在轻水线以下300mm)上移至轻水线以上500mm以上位置,这样该阀以下的舷外接管就比较长了(~800mm),为此事还对CCS验船师好一通解释(便于轻载时对露出水面的放浪阀卡住工况进行维护),当时验船师很年轻听了解释没有干预表示认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5-16 15: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
镀锌层这种老问题了,一般都是喷涂修复镀锌层
至于你说的阀门以下不允许有法兰接头这个简单啊,
你把阀接在最外面的那个法兰不就好了,或者让设计改管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5-16 15: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
留得残荷听雨声 发表于 2024-05-11 13:23
...当一个规则变成业内通则或者达成业内共识时,反过头再去查规范的出处已无意义,舷外接管是船壳板的一部分(分机舱接管和甲板接管),这个认知如果不认同就无法理解为什么舷外阀以下不允许有法兰接口的问题。
...在没有舷外管之前(上世纪八十年代前),舷侧阀都是直接安装在焊装船壳侧板的法兰座板上,后来为防止舷侧阀因船壳板受损殃及阀门故就出现了舷侧接管(将舷侧座板向船壳内延伸 该法兰视同舷侧法兰座板)一事,最初的舷侧接管标准件是铸钢件(九十度弯头法兰),厂里为加工该件特地制作了专用夹具弯板。现在改为用厚壁无缝管预制整体镀锌就省事多了。与舷侧接管连接的阀门不是放浪阀就是舷侧截止止回阀,其它控制阀门只能在该阀以上适度加装设置,或者说舷侧阀或放浪阀的位置是不能后移的。
    通常舷侧接管都不长(<500mm),加之现在的机舱舷侧出口都设置在轻水线以下因此舷侧阀一旦卡住不好维护。本人经历过将放浪阀(本应该在轻水线以下300mm)上移至轻水线以上500mm以上位置,这样该阀以下的舷外接管就比较长了(~800mm),为此事还对CCS验船师好一通解释(便于轻载时对露出水面的放浪阀卡住工况进行维护),当时验船师很年轻听了解释没有干预表示认可。

我就说怎么想了半天好像没有这个规定啊,原来是共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5-16 19: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威海
张辅烨 发表于 2024-05-16 15:58
我就说怎么想了半天好像没有这个规定啊,原来是共识

...有些‘’共识‘’最早源自验船师的干预,而验船师干预的依据就是每年都有的公约(公约修改规范就要紧跟)修改通报以及种类繁杂的各种号...通函,这些都是验船师必须要掌握案头文件,而我们对此就要差好几个级别。
     照理说上年度及之前发布的各修改通报及各通函内容都要融入之后发布的年度规范版本不然每年更新的规范版本意义何在。可是不然版本是版本;通报是通报;通函是通函三者是捏不到一起的。
   譬如按照规范要求,燃油注入/驳运系统都在注入管旁通加装了安全阀溢流管路,而这个安全阀装置无论各种工况都不会打开(因为该管路开式系统),第一个装了后面的同类船都照本宣科复制而已,谁也没有管的船东更是个懵的。而在《船舶消防指南》的附录‖(可能是)却列举了对规范的某些条款的诠释,其中对该安全阀溢流的解释是针对机舱输送泵的驳运要求。也就是说注入管路上根本就不用加装这个安全阀溢流系统。这个冗余设计谁是始作俑者查得过来么,现在的船舶注入管路在此位置可能还是这么一套(不信可查),和船的造价相比取消这两套燃油/柴油管路的造价费用可谓是忽略不计)。因此查规范本本只是个专业门槛而已。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5-22 20: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一般腹板厚度差不多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5-28 11: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夏武洋 发表于 2024-05-09 21:09
ccs规范,CB/T345有个图也可以说明

一、如果是2.8.9.1(2),说的很清楚是加厚“短”管,如果明确跟审图或现场说加法兰估计不行。二、如果是2.8.9.5应该可以用法兰,因为规范没突出“短”字。至于镀锌倒不是规范强制,这是船厂和船东约定的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5-30 08: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
留得残荷听雨声 发表于 2024-05-16 19:38
...有些‘’共识‘’最早源自验船师的干预,而验船师干预的依据就是每年都有的公约(公约修改规范就要紧跟)修改通报以及种类繁杂的各种号...通函,这些都是验船师必须要掌握案头文件,而我们对此就要差好几个级别。
     照理说上年度及之前发布的各修改通报及各通函内容都要融入之后发布的年度规范版本不然每年更新的规范版本意义何在。可是不然版本是版本;通报是通报;通函是通函三者是捏不到一起的。
   譬如按照规范要求,燃油注入/驳运系统都在注入管旁通加装了安全阀溢流管路,而这个安全阀装置无论各种工况都不会打开(因为该管路开式系统),第一个装了后面的同类船都照本宣科复制而已,谁也没有管的船东更是个懵的。而在《船舶消防指南》的附录‖(可能是)却列举了对规范的某些条款的诠释,其中对该安全阀溢流的解释是针对机舱输送泵的驳运要求。也就是说注入管路上根本就不用加装这个安全阀溢流系统。这个冗余设计谁是始作俑者查得过来么,现在的船舶注入管路在此位置可能还是这么一套(不信可查),和船的造价相比取消这两套燃油/柴油管路的造价费用可谓是忽略不计)。因此查规范本本只是个专业门槛而已。

燃油加注管系开式系统的很少吧,大部分加注管系都是有选择进入各个舱的阀的,一旦这些阀被误关闭了,安全溢流阀是可能会开启的,所以加管系还是必要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5-30 09: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不懂他所谓开式是认为油舱设有空气管保持外界相通,还是觉得像车加油那样打开盖子把油枪伸进去?现在很多船都采用泵灌装加油,加油管(口)是法兰连接。我看规范表达的是“注入管路”防止超压,而不是油舱。如果是油船货油舱装油是有明确速率要求,但燃油舱应该无速率要求,所以加注管超压是有可能的。而且燃油舱加注管比船上燃油泵至日用油舱柜加注管超压的可能性大多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标签|免责声明|龙船社区

GMT+8, 2024-12-16 01:52

Powered by Imarine

Copyright © 2006, 龙船社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