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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21-8-18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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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上海
可能是我没说清楚
重点是“在机舱发生火灾并不能用便携灭火器有效灭火的情况下”。
与各种灭火器灭什么火没有关系。
直接说问题吧。这是在编制船舶消防操作流程手册时遇到的困难,这条船东要求所有设备和系统都提供相关手册,写在规格书里了,谈判的以为就是简单的设备操作,抄写说明书就好了,可是船东很仔细,各种系统都编制手册。
消防我们提供了分开的各种系统的操作流程,包括报警、信号、船员检查和系统工作的过程,但是船东提出了,泡沫冠上挂着 该系统启动时要通空气的,而二氧化碳系统操作时候是要关闭所有百叶窗的,那么怎么办?我们请教了其他船的船员,他们的答案不怎么统一,大意都是船都烧着了,手边有什么就用什么吧。国人的诙谐有时不合时宜。
现在我们问了船级社,没得到正是邮件,电话回回答的意思是这东西该船东提供,船级社没有准确答案。
我们也找了个应付的办法,那就是 先启动泡沫,待一定时间后如没有达到灭火效果,则关闭所有通风口,开启二氧化碳,并准备应急措施。
这么久了,这件事其实就算不了了之,但是,我还是没有真的弄懂这个问题。
熟读设计手册的各位,先谢谢了,但是这和手册上的内容无关,该找的我们都找了,至于什么不该答应船东之类的问题就算了,那是发生问题之前的事情了。
吧里总会有真正仗剑碧波的大侠吧,帮忙解释下,当然有相关资料更好。
没有答案也可,就当聊天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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