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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12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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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江苏南通
1,对于存储灭火剂的处所的通风要求,见4.3“4.3 灭火剂储存室
当灭火剂储存在被保护处所的外面时,应储存在前防撞舱壁之后的舱室内,且该舱室不
作它用。这种储存室的任何入口应最好从开敞甲板进入,并应独立于被保护处所。如果储存
处所位于甲板以下,则该处所的位置不得低于开敞甲板下一层,并应能由梯道或梯子从开敞
甲板直接进出。位于甲板下或未设从开敞甲板进出布置的处所,应设有机械通风装置,用于
排出处所底部的废气。通风装置应具有至少每小时换气6次的能力。入口的门应向外开启,
并且在这种储存室和毗连围蔽处所之间构成限界面的舱壁和甲板,包括门和关闭其任何开口
的其他装置,均应气密。就表9.1至9.8的适用范围而言,上述储存室应视作消防控制站。”
因此,从上文看,回答楼主问题的有效限定是“灭火剂存储室归类为消防控制站”
2,再去查找消防控制站的通风要求:见SOLAS PtC 第5条,2.12,“2.1.2 起居处所、服务处所、货物处所、控制站和机器处所的动力通风,应能从其所通
风的处所外部易于到达的位置将其停止。此位置在其服务的处所失火时应不易被切断。”
以上是之前人家的回答,供大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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