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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9-8-3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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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上海
回复 3楼 小猪橙橙 的帖子
3楼的兄弟:
我认为你的是正解。
查了CCS 3.10.5章节(P735),里面有:作为等效办法, 也可装设报警装置, 以便当舱柜溢流或油量达到舱柜的预定液面高度时予以报警。
这里油舱确实没有设溢流管,所以设置高位报警确实应是遵循CCS规范的要求。
拷贝规范的内容如下,供大家参考:
3.10.5 溢流管的布置
3.10.5.1 相应于空气管高度的液体压头大于该舱柜所能承受的压力, 或空气管的截面积小于本
节3.10.4.1 的要求时, 则所有能用泵灌装的舱柜, 均应装设溢流管。
3.10.5.2 燃油和滑油舱柜的溢流管, 应引向有足够容积的溢流柜或预留有溢流空间的储存舱柜。
除燃油和滑油舱柜外, 其他舱柜的溢流管应引至开敞处所或溢流柜。
3.10.5.3 溢流管上应装设具有良好照明的观察器, 观察器应安装在垂直管上易于察看之处。作为
等效办法, 也可装设报警装置, 以便当舱柜溢流或油量达到舱柜的预定液面高度时予以报警。
3.10.5.4 溢流管上不应装设截止阀或旋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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