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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3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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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江海直达 于 2017-7-4 07:24 编辑
楼主问题应该是涉及某一个平台海工项目的配电系统。不同楼层的网友许多回帖说到点子上。至于客轮货船平台海工应急电源配置,不赘述。特别回顾一下,客轮货轮平台海工项目,什么系统或设备要求不中断电源供电,第一时间想到导航系统,其实网友看到的,导航仪通过UPS供电,这是针对单人驾驶船舶的要求,属于船级社的规范要求,假如不要求单人驾驶,导航仪只要有应急配短就符合法规要求,就如电子海图的性能标准文件中没有要求不中断电源供电,而罗经和定位仪由二十四伏直流电作为备用供电,是居于这两个导航仪须为GMDSS提供信号的需要;第二大家会想到无线电系统,确实要求独立的储备电源供给无线电系统,做到即使主应急电源出问题,无线电系统仍有一半功能还运行,这个储备电源通常是电池组;第三想到为船员和旅客安全服务内部通信和报警系统,如电话火灾探测和报警弃船报警灭火济释放报警货仓高位报警气体探测报警,这些设备的配电,法规都给出具体配电要求,也就是主应急配电并自动切换并且任何一个电源故障都要触发报警,至于说控制站之间的通信应该使得主应急电源都出问题后仍可使用,一般使用声力电话;第四,货轮假如安装了临时小应急,客轮和平台海工项目必配临时小应急,根据实际项目需要,这个临时小应急电源系统,有的功率要求达到几十千瓦到一百千瓦,使用UPS供电比较多见,正常是主电源旁听或经整流再逆变成交流电,供给用户,有看到平台的一些应急设备的三线电也可以从这个UPS供电,一台50千瓦的UPS安装在独立一个房间,其电瓶组安装在电瓶间,主电源出问题后,电瓶DC220V/440经逆变器成三相交流ac220/440V电输出;第四机舱报警系统主机遥控系统及其其他辅机的控制系统和安全系统,有关标准要求这些系统应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电源相互切换且任何一路电源故障都要触发报警,备用电源使用充放电板的直流电比较普遍,最近十来年来由于电力电子元降价,小功率UPS降价明显,因此主机遥控系统和机场报警系统都自己选择安装独立的UPS,免得使用公共的充放电板的电影响其本身系统的功能,比如公共充放电使用飘浮充供电的系统纹波可能超标也存在高频波,这样系统之间撇清责任关系。第五平台的气体探测火灾报警安全关断系统,相关标准推荐使用UPS,居于这些安全相关的系统要求连续工作原因。总的来说,充放电板24低压直流配电板可以实现不中断供电,但普遍认为ac/dc/ac这样的电源变换才是真正意义上的UPS;不中断电源通常给须要连续运行的设备供电,也可以给应急设备供电,当然也可以作为应急电源的组成部分。
搞电的,看了回帖,觉得受到启发,不忘给点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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