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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船用主配电板和应急配电板的通电试验操作
主配电板和应急配电板的通电
主配电板和应急配电板的通电,标志着电力系统的安装工程已经全部或大部分结束,符合通电的技术要求,可以进行通电。通电操作分两个阶段进行:试验通电和正式供电。
试验通电 :
在船舶系泊试验阶段,为了确保各个系统能同时进行试验,采用分隔主汇流排、解除联锁等方法接入岸电电源,进行发电机系统和电力系统的各种电气设备的通电试验。
正式供电 :
在主发电机及主配电板、应急发电机和应急配电板的全部功能试验结束,并经船东和验船师验收合格后,拆除试验通电时改接用的全部作业,恢复主配电板和应急配电板至正常使用功能状态。
1、参加船舶主配电板和应急配电板通电的施工人员应熟悉有关主配电板和应急配电板操作部分的原理图、系统接线图及其安装工艺要求。
2、 配电板安装质量检查 :
(1)配电板的安装应垂直、平整,底座安装质量完好。
(2)配电板屏间拼接的间隙应均匀紧密,顶部防渗漏的U型槽条(制造厂提供)应扣入。
(3)配电板前后可开启的面板和盖板应平整,开启和关闭灵活,锁扣和紧固螺栓齐全和灵活。
(4)拼接屏间的主汇流排和控制电线的连接正确可靠。
3、 配电板的接线质量检查
(1)由多根并接的发电机电缆,其芯线接线应正确,色标或标记正确齐全,冷压端子的规格和压接工艺正确,接入汇流排工艺措施应到位。
(2)所有动力系统的和照明变压器的供电电缆,其紧固和接线应符合工艺要求。
(3)确认主配电板与应急配电板之间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连接正确。
(4) 配电板及电缆的接地工艺应完善正确。
(5)检查、校核各发电机组电缆按相序颜色接线的一致性。
4 、做好配电板清洁工作
(1)彻底清洁配电板内部的施工余料、尘埃(特别是打磨产生的金属粉尘)、油污和手迹。
(2)对控制电器内部应用吸尘器抽吸干净,首次及末次清洁可采用SS25清洗剂。
(3)保持配电板面板和外壳的清洁,避免使用有可能污损面漆和电器元器件的覆盖物或粘贴标记。
二、通电工艺过程
1、主汇流排改装
(1)为满足主发电机的试验和辅助机械用岸电进行试验的要求。需将发电机屏两侧的主汇流排上的可拆短排拆开,主发电机段汇流排可连接试车电缆用于发电机试验;两侧的汇流排间用截面积为岸电电缆一半或以上的三芯电缆进行连接,保证组合起动屏、负载屏能由岸电供电。
(2)汇流排的改装或恢复均应使用原配部件及紧固件,使用专用工具,避免螺母或螺栓打滑损坏。汇流排螺栓必须有防松措施。
(3)应急配电板主汇流排改装可以用切断应急发电机隔离开关的方法,令应急发电机与主汇流排分离。隔离开关的应急发电机侧端子可用作试车电缆的接入端子。
2 、联锁电路的解除
(1) 按照配电板制造商提供的预置的改接端子进行改接,使主发电机主开关与岸电电源开关之间的联锁得以解除,即达到两者同时操作而无关联。
(2)切断应急发电机因主配电板失电而自动起动的讯号电路,使之不能动作。
(3)切断“应急切断”、“优先脱机”等电路的电源电路(可用拔去熔断器的办法),以保证各项试验安全正常进行。
3、 绝缘测定:在切断汇流排绝缘监测仪、接地指示灯的接地参考点的接地线后,以500V或以上的高阻计测量三相汇流排的相间及三相分别对地绝缘电阻值。如其绝缘电阻值低于规范规定,应找出原因,予以消除,否则不能通电。三、岸电接通顺序
(1) 按岸电电源设计容量选定的三芯或单芯软电缆,并接至岸电箱。
(2) 送电:在确认相序正确和主配电板所有用户、保险断开的状态下,方可向主配电板岸电开关送电。
(3)主配电板岸电指示灯正常点亮后,合上主配电板上的岸电开关。主汇流排获电后,应观察三相电压表、频率表的指示是否正常。
(4)在主汇流排处于正常带电状态下,依次向一次照明系统、机舱通风、机舱泵浦、辅助机械设备送电,并注意负荷不能超过岸电供电的容量限制。
四、设备供电操作要领
(1) 首次向电气设备送电,应对受电设备电源进行绝缘检查。
(2) 首次向电气设备送电,应采用“二次送电法”,即合闸后即行分断,在确定无异常(如触电、短路、大负荷直接起动)时再行送电。
(3) 送电顺序:从上而下,即先合一次系统,再合二次系统,最后是用户接通电源;断电顺序:从下而上,即先关用户,再关二次系统,最后是关闭一次系统电源。这操作顺序对重负荷系统和微机程序控制系统尤为重要。
(4) 首次送电应实行“双向监护”,即在送电端与受电端均有人监护,以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5) 送电时遇到空气开关异常脱扣或熔断器烧断的情况,必须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才能恢复供电。
五、通电安全注意事项
(1) 岸电电缆一般采用三芯软电缆,如采用单芯电缆,三相的单芯电缆应扎在一起,如要穿孔,则在同一孔中穿过。
(2) 岸电电缆应放置在安全场所,避免放置在有可能损伤电缆的地方。岸电电缆在船舷应留有裕度,以免船舶移动时拉断岸电电缆。
(3) 试验通电期间,在岸电箱、主配电板、应急配电板、分电箱等容易引起人身事故处,应挂置提示性的警告板。
(4) 对一次、二次电力系统的未完工或暂不使用的供电开关,应采用有效的措施防止误合闸,避免人身和设备事故。
(5)一切电器设备或控制设备在安装接线时,不得带电操作。在调试中,若进行带电排除故障的操作,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和双人监护制。
(6)总配电盘通电,必须指定专人值班,挂好明显通电标记,做好用电记录。下班时,值班人员应把总配电盘所有电路全部切断,并把码头岸电电源开关切断。
(7)各分路配电板在通电试验前,必须把各支路铭牌写清楚,并有专人负责方可送电。不用时立即切断电源。
(8)往船上接送岸电,应经主管监修造师同意。
在主发电机及主配电板、应急发电机和应急配电板的全部功能试验结束,并经船东和验船师验收合格后,恢复改装的主汇流排和解除的连锁电路,切除岸电电源,保证主、应急配电板能正式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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