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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系] 危险区域的舱室透气管头的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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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6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部分压载水,货油舱,淡水舱等的透气管头,由于空间限制,只能布置在气体危险区域内,是否有什么影响?
据说,如是压载水舱的透气管,其布置在气体危险区域的范围内,船级社是不接受的。因为,这样会导致该舱排空时,可燃性气体通过压载水管路进入机舱,导致更大的危险。。 这样的说法,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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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船学院
发表于 2015-9-16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IMO MODU CODE 6.3.2 管系的设计应避免不同类别的危险区域之间和危险区域与非危险区域之间的
直接沟通。  个人 认为除了货油透气管不能再危险区域内,但压载舱透气管不会照成危险区域和非危险区域之间沟通应该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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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7 07: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你说的是啥船,化学品,油轮,液化气,装危险品货轮,供应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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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8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武汉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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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19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江海直达 发表于 2015-9-17 07:13
你说的是啥船,化学品,油轮,液化气,装危险品货轮,供应船

近海供应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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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19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夜之哀伤 发表于 2015-9-16 22:24
IMO MODU CODE 6.3.2 管系的设计应避免不同类别的危险区域之间和危险区域与非危险区域之间的
直接沟通。   ...

有点拗口。。
货油舱的透气管不能布置在危险区域内----为什么呢?是个人理解,还是规范有解释?
压载舱是否也不可以? 你的回答有点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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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9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lmw0320 发表于 2015-9-19 19:36
近海供应船。。

你认为供应船哪些空间被定义为危险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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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20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江海直达 发表于 2015-9-19 21:41
你认为供应船哪些空间被定义为危险区?

这个是根据船级社要求的来进行定义的。。因为船上可能装载一些甲醇,海面浮油等货物,涉及到危险气体。相关的规范也写得很详细,危险区域划分图上也标记得很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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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0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本帖最后由 江海直达 于 2015-9-20 19:25 编辑
lmw0320 发表于 2015-9-20 18:12
这个是根据船级社要求的来进行定义的。。因为船上可能装载一些甲醇,海面浮油等货物,涉及到危险气体。相 ...

其实,危险区域划分最终根据是,IEC60092 502、 506.

至于你的供应船,货油舱内的货油,一般是闪点六十度以上,只有货舱内部被认为是危险区。甲醇舱内是危险区,其管路法兰透气孔等周边三米立体范围是危险区。回收油舱是危险区,其管路法兰透气孔等周边三米立体范围是危险区。卤水舱,一般不定义成危险区或可定义成二类危险区。水泥舱可以定义成二类危险区。

至于其他系统的舱柜的透气口,和舱室的通风吸气口不许坐落在危险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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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29 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ddavi 发表于 2015-9-22 21:04
公约要求避开危险区

你所说的公约是什么公约?
是密闭舱室的透气管啊,不是各机器处所,居住处所等的通风口。。
安全区域的通风口是肯定不能布置在危险区域内,但是透气管,貌似没有相关要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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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9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通
压载舱排空,危险气体会回流入压载舱。貌似有点道理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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