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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知识] 关于《国际载重线公约》中上层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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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2 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辽宁葫芦岛
《国际载重线公约中》对楼子外围壁开口风雨密的要求都是限定在“上层建筑”,或者是“封闭上层建筑”以下的,不过现在很多船舶的楼子部分不满足公约中对上层建筑的定义(全宽占船宽的96%以上那个),也就更不能满足封闭上层建筑的要求,严格定义下,只属于甲板室范畴。其中的风雨密要求是否也同样适用于这种甲板室呢?干舷甲板以上1层甲板及以上甲板的开口是否需要风雨密?求前辈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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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3 13: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安徽合肥
上层建筑一般是首楼,尾楼,首尾升高,其它的一般就是甲板室而已。你也可以搞一个跟上层建筑长的差不多的甲板室,但是有些地方不需要满足上层建筑的要求,同时你也就不能把这个不满足上层建筑要求的甲板室计入复原力臂对稳性的影响,也不能参与形状干舷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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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3 13: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安徽合肥
上层建筑要求高,当然他对船的作用就比甲板室大,你想要这个作用就要满足他的要求。甲板室也有自己的要求,外围壁保持风雨密应该是必须的吧,不然刮风下雨水都进去了岂不是很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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