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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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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磁罗经应进行初次和年度自差校核,一般由有资格的罗经师进行校验,已校正后的标准/操舵磁罗经自差分别应不超过+-30/50,自差校核曲线张贴在驾驶室内。在下列情况下应重新校核磁罗经,并更新每个磁罗经的剩余表或自差曲线:
1) 在船体结构方面有所变动时,或磁罗经旁带有磁性的物体移动以后。
2) 用任何方法进行船舶的消磁工作后。
3) 载运大量带有磁性货物后。
4) 船舶长期停泊并固定在一个方向,发现磁罗经自差有显著变化者。
5) 船舶遭受电击、失火、碰撞、搁浅,船体经过电焊或敲击后,发现磁罗经有显著变化者。
6) 罗径换新或移动后。
7) 在任何情况下,当发现罗径自差超过规定值(标准罗径±3o,操舵罗径±5o 时)
该帖子被 八音风铃 编辑。2008-12-30 22:1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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