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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知识] 哪位介绍一下引航员和海底门的作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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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2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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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船学院
发表于 2008-10-22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Kingston valve,俗稱「海底門」「通海閥」,顧名思義就是從船上通往海底的門(廢話).通常分為高位海底門和低位海底門.


另外根據這篇,用途還有:
-在機艙海水泵通過它把海水抽吸進來用於機械
-壓載(調節船舶平衡)和船員的生活及一些其他用途
-當戰艦內部發生火災無法控制的時候,可以打開通海閥,同時封閉艙室,
用海水來滅火。
-在戰艦受損,一側進水的時候。打開另一側艙室的通海閥注水到某幾個艙室,
能夠維持戰艦的平衡。
-戰艦無法挽救時,打開通海閥可以自沉。


另外一些比較特殊的用途有(JC註:本文有點怪,看不出來是KUSO還是真的)
-特種部隊蛙人(小潛艇)祕密進出口(當軍艦在北冰洋行駛時這里是蛙人進出水的唯一通道)

-洲際導彈發射口(跟核子潛艇同樣道理)
(註:海底門是向下或向旁邊的吧@.@)

-向因故障或特殊原因埋伏在水底的潛艇通信或進行人員物資交換
(註:那也得要有深海救助船才行,而且潛艇也要有相對應艙口)

-當軍艦被敵方兜截包圍時,可從此處將密碼、文件、金銀珠寶等偷偷撒進海里
(註:@.@)

-當軍艦在沙灘上擱淺時可以用來吸走船底的沙讓軍艦脫離困境
(註:真的有人這樣做過嗎)

-有需要時,還可以用作捕魚
(註:XD 船底還附設魚池釣蝦場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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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2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引航员 - 正文  持有资格证件在固定水域受雇为船舶引航的航海技术人员,又称引水、引水员。引航员按引航水域可分港口引航员、内河引航员和沿海引航员三种。在中国,海港引航员习称领港,长江引航员习称领江。船舶在港区、内河、沿岸航行,为了避免发生搁浅、触礁、碰撞等事故,要求驾驶人员能及时控制船位和进行避让。因此引航员必须对所在水域的地理特点、航道、水深、水流、航标设置和当地规章制度了如指掌,并具有熟练的船舶驾驶操纵技术。港口引航员还必须掌握靠离码头难度较高的操纵技术。国家对引航员分等级进行考核,合格者发给许可其在某水域引航的证书。大多数国家从有经验的船长中选拔和培训引航员。
  各国引航员组织有的为官方组织,有的为民间组织。官方组织一般隶属于港口管理部门,民间组织必须得到航运主管机关的认可。
  引航有强制引航和非强制引航两种。大多数国家为了维护国家主权,保障港口和船舶的安全,在一定水域对外籍船舶实施强制引航。有的国家规定载重量超过一定吨位,或上次引航后超过一定期限的船舶,均须由当地引航员引航。国家对进出本国港口的外籍船舶实施强制引航的主权叫引航权。非强制的引航服务,由船方提出申请。中国实施强制引航,外籍船舶不得自行进出港或在港内航行、移泊。引航员在船上执行引航任务时,系代表船长操纵船舶。不论是否强制引航,引航员均受船长监督。双方应紧密合作,交换有关航行情况。船长对船舶航行安全负有全责,必要时可纠正引航员的不当操纵。引航员对不适航船舶或当环境条件对人命或船舶安全构成威胁时,得拒绝或暂停引航;对船长提出的违反法规的要求也可以拒绝执行。引航员在引航过程中,如因过失发生海损事故,除个别国家外,在法律上仅负技术责任,而不负经济责任。引航员引航按规定收取引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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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2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鄂州
长了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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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3 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那个引航费,不是一般的高 ,黄浦江里的引水年收入最高可达百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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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3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原帖由 blue 于 2008-10-22 21:47 发表
引航员 - 正文  持有资格证件在固定水域受雇为船舶引航的航海技术人员,又称引水、引水员。引航员按引航水域可分港口引航员、内河引航员和沿海引航员三种。在中国,海港引航员习称领港,长江引航员习称领江。船舶在 ...


讲得很全面哟!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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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5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谢谢blue 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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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3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通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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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9 0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武汉
很说得通俗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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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9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青岛
引航员在引航过程中,如因过失发生海损事故,除个别国家外,在法律上仅负技术责任,而不负经济责任。引航员引航按规定收取引航费。


是因为他赔不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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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9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武汉
顺便学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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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4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看过就了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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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4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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