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048|回复: 13
收起左侧

[电气] 本安型回路的电缆为什么要穿电缆管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6-11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无锡
大舱进水安全栅箱到传感器的本安型回路的电缆为什么要穿电缆管? 是为了防因为护机械损伤还是在危险区域所以要敷设管子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龙船学院
发表于 2014-6-11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应该是防止机械损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6-11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嘉兴
我相信你使用了带铜丝屏蔽的电缆,若线路没有被机械损伤的可能,就不必套电缆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6-11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武汉
没 必  要 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6-11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无锡
江海直达 发表于 2014-6-11 22:13
我相信你使用了带铜丝屏蔽的电缆,若线路没有被机械损伤的可能,就不必套电缆管。

恩  我看到电气系统图上标了要用管子敷设所以问下。  也就是说此类电缆即使穿过货舱危险区域 如无机械损伤的可能就无需一定要敷设电缆管,是这样吗?   
还有如何普通电缆(如CHJP85\SC    CJ85\SC)穿过货舱危险区域是否需要在用电缆管敷设通过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6-12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嘉兴
电缆护套要求氯丁橡胶,就可以敷设在危险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6-12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无锡
江海直达 发表于 2014-6-12 19:59
电缆护套要求氯丁橡胶,就可以敷设在危险区。

好的  谢谢! 明天去看看电缆厂家资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6-12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嘉兴
Awliet 发表于 2014-6-12 21:16
好的  谢谢! 明天去看看电缆厂家资料。

给你做个总结,以免误导。
1在危险区域的电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a导体由矿物绝缘铜护套带氯丁橡胶外护套;
b导体由乙丙橡胶或交联聚乙烯或丁苯橡胶绝缘铜丝屏蔽带氯丁橡胶护套
其他结构的电缆敷设在危险区,要求气密镀锌管保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6-13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江海直达 发表于 2014-6-12 22:21
给你做个总结,以免误导。
1在危险区域的电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a导体由矿物绝缘铜护套带氯丁橡胶外护 ...

  见图。 如此电缆就不满足直接敷设要求咯?!   
PIC_20140613_153013_667.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6-13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Awliet 发表于 2014-6-13 15:47
见图。 如此电缆就不满足直接敷设要求咯?!

大舱进水系统用这种电缆没问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6-14 08: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江海直达 发表于 2014-6-13 21:03
大舱进水系统用这种电缆没问题。

好滴   谢谢你的解答!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6-15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嘉兴
Awliet 发表于 2014-6-14 08:47
好滴   谢谢你的解答!

cj86无内护套,建议不用于油轮化学品液化气船的危险区,除非被保护管保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6-17 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台州
规范要求本质安全回路电缆需要用蓝色外护套电缆,或有明显的蓝色标记。如果是用黑色外护套电缆,需要做蓝色标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6-17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无锡
江海直达 发表于 2014-6-15 21:32
cj86无内护套,建议不用于油轮化学品液化气船的危险区,除非被保护管保护。

恩  用在散货船上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标签|免责声明|龙船社区

GMT+8, 2024-11-6 21:44

Powered by Imarine

Copyright © 2006, 龙船社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