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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8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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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北京
本帖最后由 hugh777 于 2014-5-18 23:09 编辑
lmw0320 发表于 2014-5-18 22: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大理解你的意思。首先,我设置的风口是空调回风,开口是位于A级分隔的舱壁上。其次主要是因为回风量不足 ...
回风不足是因为你的回风开口没有设置在走廊上,而是直接开在空调机室。
这本身就不是好的设计。只有开设在走廊(最下层甲板,或是在走廊各层)上的才是最好的。
在A级舱壁上开回风口肯定是不符合公约要求的。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最好采用我说的方法。
即:在A级舱壁上开设了回风开口,因为这样的设计不符合公约,就必须采用补救的方法,
就是在开口上加装一个满足A级舱壁同等级别的关闭装置,并设置能够在发生火灾报警时立即关闭。
这种设计的原理是:所有的防火等级只有在火灾发生时才能起作用,平时是“时刻准备着起作用”。
在火灾发生前,“暂时的破坏”是允许的。相类似的设计有:客船主竖区舱壁上的门可以保持常开。
我的回复已经够明白了,你再看不懂就没有办法了。
必须重申的是:在这样的开口上设置自动挡火闸尽管是可能的设计,但这绝不是最好的设计。
至于为什么,你注意它的特性就知道了。在此不再赘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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