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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装·防腐] 涂装表面除锈等级的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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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4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一、锈蚀等级

    除锈前钢材表面原始锈蚀状态对除锈的难易程度和除锈后的面外观质量具有较大影响。因此,一般标准根据钢材表面氧化皮覆盖程度和锈蚀状况将其原始锈蚀程度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以ABCD表示。

    A——全面地覆盖着氧化皮而几乎没有铁锈的钢材表面。

    B——已发生锈蚀,并且部分氧化皮已经剥落的钢材表面。

    C——氧化皮已因锈蚀而剥落,或者可以刮除,并且有少量点蚀的钢材表面。

D——氧化皮已因锈蚀而全面剥落,而且已普遍发生点蚀的材表面。

二、除锈等级

    对喷射或抛射除锈、手工和动力工具除锈、火焰除锈后的钢材表面清洁度规定了相应的除锈等级,分别以字母SaStF1表示,字母后的阿拉伯数字则表示清除氧化皮、铁锈和涂层等附着物的程度等级。

    Sa1——轻度的喷射或抛射除锈。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铁锈和涂层等附着物。

    Sa2——彻底的喷射或抛射除锈。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氧化皮、铁锈和涂料涂层等附着物已基本清除,其残留物应是牢固附着的。

    Sa2.5——非常彻底的喷射或抛射除锈。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污垢、氧化皮、铁锈和涂料涂层等附着物,任何残留的痕迹应仅是点状或条纹状的轻微色斑。

    Sa3——使钢材表观洁净的喷射或抛射除锈。钢材表面应无可

见的油脂、污垢、氧化皮、铁锈及涂料涂层等附着物,其表面应现实均匀的金属色泽。

    St2——彻底的手工和动力工具除锈。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胎和污垢,并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

    St3——非常彻底的手工和动力工具除锈。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除锈应比St2更彻底,底材显露部分的表面应具有金属光泽。

F1——火焰除锈。钢材表面应无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任何残留的痕迹仅为表面变色(不同颜色的暗影)

三、二次除锈表面可视清洁度的评定

  1.二次除锈前钢材表面状态

    W一一涂有车间底漆的钢材经焊接作业后,重新锈蚀的表面。

    F一一涂有车间底漆的钢材经火工矫正后,重新锈蚀的表面。

    R一一涂有车间底漆的钢材,因暴露或擦伤而重新锈蚀,或附有白色锌盐的表面。

  2.二次除锈质量等级

    P1一一用动力钢丝刷和动力砂纸盘彻底地清除锈和其他污物,仅留有轻微的痕迹,经清理后,表面应具有金属光泽。

    p2一一用动力钢丝刷、动力砂纸盘或并用上述工具清除几乎所有的锈和其他污物,但局部仍可看到少量锈迹。

    p3一一用动力钢丝刷、动力砂纸盘或手工工具清除浮锈和其他污物。

    b1一一以喷射磨料的方式彻底地清除锈和其他污物,仅留有轻微的痕迹。

    b2一一以喷射磨料的方式除去几乎所有的锈和其他污物,但局部仍可看到少量锈迹。

bs一一以轻度喷射磨料的方式清除锈、锌盐和其他污物,但表面上允许留有车间底漆和少量锈迹。

四、高压水磨料除锈表面清洁度的评定

随肴磨料水射流除锈技术应用的普及,针对水射流除锈的作业效果与其他除锈方式作业效果在钢材表面外观上和表面状态上的区别,美国国家腐蚀工程师协会(NACE)和钢结构涂装协会(SSPC)在多年研究的基础上颁布了一套联合标准NACE No. 5SSPC-SP-12。将除锈后表面状态分为四种可视表面状态和三种不可视表面状态。

四种可视状态WJ-1,  WJ-2,  WJ-3.  WJ-4与国际通用标准DSO 8501-1及其他标准中的Sa3, Sa2.5, Sat, Sat相当,检查方式相同。

三种不可视状态SC-1, SC-2 , SC-3分别如下。

SC-1:表面不存在任何现场适用的敏感仪器可测量到的污染。

SC-2:表面可有少于7μg/cm2的氯化物、少于10μg/cm2的可溶性铁盐、少于17μg/cm2的硫化物,污染水平可在现场或实验室中用可靠的、重现性好的试验设备测定。

SC-3:表面可有少于50μg/cm2的氯化物和硫化物,污染水平可在现场或实验室中用可靠的、重现性好的试验设备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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