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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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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
1,无论是单舵还是双舵,如果是电动液压舵机,对电动和电动液压操舵装置都应该是两路供电,具体见SOLAS II-1 第30条:电动和电动液压操舵装置的附加要求
1 对于电动和电动液压操舵装置,应在驾驶室和适当的主机控制位置装设指示其电动机正在运转的设备。
2 由1台或几台动力设备组成的每一电动或电动液压操舵装置至少应由两个自主配电板
直接供电的专用电路供电;但是,其中之一可以由应急配电板供电。一个与电动或电动液压
主操舵装置相联的电动或电动液压辅助操舵装置可与向此主操舵装置供电的电路之一连接。
向电动或电动液压操舵装置供电的电路应有足够额定容量,向能同时与其连接且可能需要同
时工作的所有电动机供电。
另外,按第29条的要求:14 如果要求舵柄处舵杆直径超过230 mm(不包括冰区加强),应设有一个由应急电源或舵机舱内的一个独立动力源在45 s内自动供电的替代动力源,其容量至少足以向符合本条4.2要求的操舵装置动力设备及其相关控制系统和舵角指示器供电。此独立动力源应只用于上
述目的。在每艘10,0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上,该替代动力源应具有至少连续运转30 min的能
力,在任何其他船舶上则至少为10 min。
对于问题1,2的结论:1,你对单舵和双舵的理解有偏差,更应该关心的是电动或电动液压动力装置---无论单双舵,都必须有2个以上的动力装置(主动力装置和辅动力装置);然后才是动力装置的两路供电的问题:如果舵柄处舵杆直径不超过230 mm,两路均来自主配电板是可以的;如果舵柄处舵杆直径超过230 mm,则应分别来自主、应急配电板。(两路供应电,两个电路要尽可能分开)
4问题:应急操舵,肯定需要有就地控制的功能。(因为你的问题上的前提条件已经给定了应急操舵装置是动力操舵装置)另外看:第29条5 主操舵装置和辅助操舵装置的动力设备应:
.1 布置成电源发生故障后恢复供电时能自动再起动;和
.2 能从驾驶室某一位置投入工作。操舵装置的任何一台动力设备失电时,应在驾驶室里发出听觉和视觉报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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