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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4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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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香港
对散装货船,如经常以重型抓斗来卸货,则货舱的内底、底边舱和横舱壁底凳座的板厚均应要求增加。
即使符合抓斗计算的要求后也不能排除板材的损坏,而且还可能由于卸货过程中抓斗的误操作而造成板材的损坏。
如果抓斗的重量大于经常用于卸货的抓斗重量时,则板材受局部损坏的危险将会增加,而且板厚有加速减薄的可能性。
对机舱前围壁和防撞舱壁3米内都要考虑抓斗的要求(规范从2009.7.1开始执行),但是没有说腐蚀余量要不要按下墩的板(5.2)还是按舱壁(3.0)来取,个人认为取3.0mm。
像底边舱斜板,日本人不同意的是垂直3米,他们认为是斜直线3米,而且劳氏规范只有垂直1.5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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