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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体] 讨论个CSR-BC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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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7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上海
共同规范散货船对槽型舱壁3米范围和内底板的板厚有抓斗的要求,不太明白是出于什么原因,而且只对板厚有要求,对其加强筋没有要求。如果是考虑抓斗与该部位的磨损,那么机舱前端壁和防撞舱壁3米范围是否也考虑抓斗加强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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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船学院
发表于 2008-8-28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机舱前端壁和防撞舱壁3米范围也考虑抓斗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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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30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对于这两个部位是否要按抓斗加强,其实还是有争议的,日本人认为不需要加强。所以我想知道抓斗加强是出于什么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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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1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grab卸货的时候,对结构的冲击很大,所以加强,所以没有什么防撞舱壁,机舱前臂有什么特殊性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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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1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我不认为是出于grab卸货时候的冲击要求,如果是这样,那为什么只对板有要求,而对筋没有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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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6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这个问题需要1520来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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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4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香港
对散装货船,如经常以重型抓斗来卸货,则货舱的内底、底边舱和横舱壁底凳座的板厚均应要求增加。

即使符合抓斗计算的要求后也不能排除板材的损坏,而且还可能由于卸货过程中抓斗的误操作而造成板材的损坏。

如果抓斗的重量大于经常用于卸货的抓斗重量时,则板材受局部损坏的危险将会增加,而且板厚有加速减薄的可能性。

对机舱前围壁和防撞舱壁3米内都要考虑抓斗的要求(规范从2009.7.1开始执行),但是没有说腐蚀余量要不要按下墩的板(5.2)还是按舱壁(3.0)来取,个人认为取3.0mm。

像底边舱斜板,日本人不同意的是垂直3米,他们认为是斜直线3米,而且劳氏规范只有垂直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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