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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绝缘分隔的级别
耐火绝缘的敷设应符合《国际海上任命安全公约》(即SOLAS)和相应建造规范有关防火的要求。根据SOLAS的规定,将船上的空间按其性质和功能划分成不同的防火区域,各区域之间的分隔级别分别定为A级分隔、B级分隔和C级分隔。
①
A级分隔应符合下列要求:
a.
A级分隔的舱壁或甲板应采用钢材或其他等效材料制造。
b.
应有适当的防挠材加强。
c.
它们的构造应在一小时的标准耐火试验至结束时能防止烟及火焰通过。
d.
它们应采用经认可的不燃材料隔热,以使在下列时间内,其背火一面的平均温度,较原温度增高不超过139℃,且在任何一点,包括任何接头在内的温度较原温度增高不超过180℃:
A-60级
60分钟
A-15级
15分钟
A-30级
30分钟
A-0级
0分钟
上述的不燃材料系指某种材料加热至750℃时,既不燃烧,亦不发出足量的造成自燃的易燃蒸发气体,并通过既定的试验程序确定,取得主管机关的同意。
②
B级分隔是由符合下列要求的舱壁、甲板、天花板或衬板所组成的分隔:
a.
它们的构造应在最初半小时的标准耐火试验至结束时,能防止火焰通过。
b.
它们应具有这样的隔热值,即在写列时间内,其背火一面的平均温度,较原温度的增高不超过139℃,且在包括任何接头在内的任何一点的温度,较原温度增高不超过225℃.
B-15级
15分钟
B-0级
10分钟
c. 它们用经认可的不燃材料制成。B级分隔的结构和装配所用的一切材料应为不燃材料。但是,按有关规定,并不排除可燃镶片的使用。在此情况下,该项材料在标准耐火试验的最初半小时结束时,应符合上述规定的温升限度。
d. 主管机构可要求将原型分隔进行一次试验,以保证满足上述完整性和温升的要求。
③ C级分隔用经认可的不燃材料制成。它们不需要满足有关防止烟和火焰通过以及限制温升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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