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急发电机室的通风,规范的规定如下可参见GL规范第1篇第21章E 11)
1. 如果通风筒满足载重线公约的高度要求,则可不设水密关闭装置.
2. 如果低于载重线公约的高度要求,则需设置符合载重线公约的风雨密关闭装置及其它的合适的布置以保证应急发电机室的通风.
3. 如果应急发电机室无FIXED GAS FIRE FIGHTING,则其通风不需设置挡火风闸.
4. 如果应急发电机室有FIXED GAS FIRE FIGHTING保护,则需设置挡火风闸.在此情况下,如果应急发电机自启动,则应保证挡货风闸的自动开启(一般设置都是将应急发电机的运行信号挡火风闸的开启联锁), 如果挡火风闸为手动型的,则需设置警示牌: TO BE KEPT OP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