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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装] 大家伙帮忙参谋下这个风暴拉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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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4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扬州
这几个过桥处必须加钢丝绳么?规范里有规定要求风暴拉索必须全船连续不断么?最窄的那个过桥不过1米左右,这样的地方加拉索除了拌人不知道还能起到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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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船学院
发表于 2011-9-14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台州
回复 1# 鸡翅

仔细看Load Lines, 1966/1988   Regulation 25-1 - Means for safe passage of cr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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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4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上楼说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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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4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
没有 研究过,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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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14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扬州
回复 2# youngfp

我的意思是三张照片里那个只有一米宽的过桥处也必须加装钢丝绳么?貌似加了更麻烦吧,很容易绊到人的,但CCS的一个船检要求必须加,我们无语了都。这么窄的一段路只要迈一步不就走过去了?加装了拉索反倒显得碍事了,当然,这个东西在设计的时候就不是那么合理。还望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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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4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青岛
回复 2# youngfp


    第25 条对船员的保护
(1) 作为船员居住处所的甲板室,其强度应经认可。
(2) 在干舷甲板及上层建筑甲板的所有开敞部分,应装设牢固的栏杆或舷墙,舷墙或栏杆的高
度应至少离甲板1m,当此高度妨碍船舶正常工作时,可准许采用较小的高度,但需提供适当防护措施
并经认可。
(3) 栏杆的最低一档以下的开口,应不超过230mm。其他各档的间隙,应不超过380mm。如船舶
设有圆弧形舷缘,则栏杆支座应置于甲板平坦部位。
(4) 为保护船员进出他们的住所、机器处所以及船上工作所需的一切其他部位,应配备适当的设
施(如栏杆、安全绳、通道或甲板下面的走道等形式)。
(5) 任何船舶所装运的甲板货物的堆装,应使位于货物堆装处的任何开口和进出船员住所、机器
处所和船上工作所需的一切其他部位的任何开口,能适当地关闭和紧固以防止进水。如在甲板上和甲
板下均没有适宜的通道时,在甲板货物上面应配置合适的栏杆或安全绳,以保证船员的安全。


你说的应该是第四条,但是并没说,风暴拉索必须在过桥等地方必须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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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5 07: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安徽马鞍山
一米的地方可以不加的,很容易绊倒人,实在不行放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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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5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台州
回复 5# 鸡翅


    这个东西是在海上航行时候用的,船舶摇晃船员可能摔倒,所以行走的时候用安全带扣系在钢丝绳上。靠码头觉得碍事那一小段可以拆开的。至少没听说过因为风暴扶手的案例被扣船的。
既然CCS让增加,厂里做了也不费事,船员不觉得麻烦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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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5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回复 5# 鸡翅


    正确的要求,要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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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6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宜昌
风暴拉索是可拆的,根据loadline第25是必须要加的,你可以把东西给船员,自己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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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6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威海
这个低了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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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6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台州
这个是散货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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