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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9 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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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山东烟台
这些报警我初学的时候可是混淆了好长时间,现在基本上弄清楚了:
一。AMS:全船报警监测系统,全船所有的单点报警均“汇集于此”,根据需要,可将其报警小显示板延伸到各需要处,所有才引出“延伸报警”。
二。延伸报警:见上。
三。机舱死人报警:可理解为机舱内的一个闹钟,设定时间内不复位,就会响,就会引起AMS总报警响。比如你在机舱睡了,或一人巡检摔倒再没爬起来,总得让人知道吧。
四。驾驶值班报警:作用基本同上,为了保险可与其他设备连起来用,让其强行打开(闹钟),死人报警是要巡检到机舱才手动打开,这算其区别吧。
五。通用报警:规范表述很明确,满船终端有很多警铃,有的船员叫集合铃系统,全船总动员常用,不知道5楼说那些事否是这些铃。
六。火灾报警:这好理解,咱楼宇里都装,之所以提到,是因为我见过很多把火灾报警和通用报警干脆做在一起。
七。轮机员报警系统:我一直觉得轮机员报警系统,是指“轮机员呼叫系统”,又称为:"轮机员报警系统"(好像没有安全这俩字),是轮机员之间联络专用。见到有的船,和AMS干脆做在一起,可以延伸到轮机员房间。
其中,第七条,这个东西我一直没太弄明白,6楼说,死人报警是"轮机员安全报警系统",有“安全”俩字,我见过有这么叫的。不过,如果说"轮机员安全报警系统"是死人报警的话,那就不要与"轮机员报警系统"混淆。肯定不是一个东西。因为,从规范上讲,死人报警是无人机舱才要求,其它不强制。"轮机员报警系统"是几乎所有船都要求,算强制(参见CCS的要求)。
我对第七条的理解,还需要各位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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