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wangyanliang
收起左侧

[船体] 关于驾驶室,门槛高度的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7-28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武汉
1.首先要理解 上层建筑 和 甲板室 的概念区别,一般情况下  艏、艉楼是上层建筑,而其上面的风雨密
   围壁空间称为 甲板室(具体定义见该公约),驾驶室 属于 甲板室,不属于 位置1 也不属于 位置2,
2.对于货船来说,位置1和位置2指的是主船体(稳性计算中考虑的封闭船体区域称为主船体)的最上端
   面,一般就指的是艏楼甲板,主甲板,艉楼甲板,这几个位置的门槛高度直接影响到稳性计算时的进水位置,简单的说就是船舶稳性满足要求时这些地方的开口(门孔,舱口,透气/通风口等)都不能进水,因此载重线公约对这几个位置的门槛高度作出了明确的要求,而且指明如果该位置的门槛高度达不到要求,所用的关闭装置(门,盖,舷窗等)都必须用水密的;
3.对于公约“在位于从首垂线起船长的四分之一以前,且在干舷甲板以上至少两个标准上层建筑高度的露天上层建筑甲板上”是因为首部上浪比较高,对于甲板室在艏部的要求提高了,在艏楼甲板之上的那层甲板室也需要满足公约要求;

希望以上回答对大家有帮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龙船学院
 楼主| 发表于 2011-7-29 07: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温州
回复 21# whhz841128


    你的帮助太及时了,thank you!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9 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济南
21楼理解的比较透彻,学习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9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赞同21楼的说法,驾驶甲板属于甲板室,并不是位置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9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武汉
确切的说上层建筑包括甲板室和船楼两类,船楼两侧延伸到船舷,而甲板室两侧不到船舷。这是我的理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3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看君一段话,胜读一天书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30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问题是 驾驶室的 话门槛高度跟下面的加班还是不同的 ,就 位置来说高度也远远超过,所以驾驶室如果都进水了那么船还会存在吗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7-14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
真是学习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8 06: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
要判断两点:一,驾驶室属不属于公约里面的上层建筑的定义;二,若属于上层建筑属不属于位置2的范畴!至于位置2怎么理解,对于一般的船来说只需要考虑到干弦甲板以上两个标准高度的露天甲板!大家可以再去研读一下!只要弄明白定义位置1和定义位置2的目的就好理解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标签|免责声明|龙船社区

GMT+8, 2024-12-17 04:57

Powered by Imarine

Copyright © 2006, 龙船社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