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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5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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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广西梧州
干粉灭火器适用于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带电设备的初起火灾;
还可扑救固体类物质的初起火灾.但都不能扑救金属燃烧火灾。
干粉灭火器扑救可燃、易燃液体火灾时,应对准火焰要部扫射,如果被扑救的液体火灾呈流淌燃烧时,应对准火焰根部由近而远,并左右扫射,直至把火焰全部扑灭。如果可燃液体在容器内燃烧,使用者应对准火焰根部左右晃动扫射,使喷射出的干粉流覆盖整个容器开口表面;当火焰被赶出容器时,使用者仍应继续喷射,直至将火焰全部扑灭。在扑救容器内可燃液体火灾时,应注意不能将喷嘴直接对准液面喷射,防止喷流的冲击力使可燃液体溅出而扩大火势,造成灭火困难。如果当可燃液体在金属容器中燃烧时间过长,容器的壁温已高于扑救可燃液体的自燃点,此时极易造成灭火后再复燃的现象,若与泡沫类灭火器联用,则灭火效果更佳。
船舶大多数采用CO2灭火系统,这种系统很少,大多数配置相应的干粉灭火器材.
[ 本帖最后由 supervision 于 2007-12-5 23:00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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