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AHTS-PSV 于 2011-2-17 13:3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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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本上这么写的:(船舶建造质量检验)( 虽然是本很老的书,但是作为入门还是灰常不错的)
系泊试验
舵机是操纵船舶的重要设备。航行试验时,由于舵叶在转动时承受较大的水压力,特别在满舵位置时受力最大,舵机承受较大的负荷;而系泊试验时,由于舵叶受到的水压力不大,舵机承受的负荷小,不能全面考核舵装置,所以,系泊试验仅对舵机动作进行初步试验,舵机的效用试验只能在航行试验时得到考核,以保证安全航行。 (一)试验前应具备的条件 1.舵机上的舵叶转角指示板已按照要求安装,舵叶0°位与舵角指示板0°及电动舵角指示器上所示的0°一致,舵机机械限位已装好,电气限位开关及电气舵角指示器已装好; 2.电机及控制系统冷热态绝缘电阻大于1MΩ。 (二)试验内容 (1)舵机液压管路投油清洗; (2)液压舵机安全阀校验; (3)舵角指示及限位核对; (4)舵机报警装置试验; (5)舵机运转试验及转舵时间测定; (6)辅助操舵装置试验。 (三)试验要求 1.舵机液压管路的投油清洗与舵机安全阀的调整要求参见本章第三节一,对锚机液压管路的要求。 2.舵角指示器校对。以舵机机械舵角指示器的示角为基准,校对电动舵角指示器,误差不大于±1°,但在舵处于0°位置时,各舵角指示器应无误差。舵角电气限位应在左35°±1°或右35°±1°时停止转动。机械限位角度一般应大于电气限位1°~1.5°,舵角最大不得超过37°。 3.舵机工作时,若发生舵机油箱低油位、电机失电、过载、断相等故障,应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4.舵机运转试验及转舵时间的测定。驼转试验一般为半小时,运转时的起动电流、工作电流、转速及液压压力以及轴承温升等参数,应在系泊试验大纲或设备铭牌规定范围内,自一舷35°转至另一舷30°所需的时间不大于28秒。 5.辅助操舵试验。从一舷15°转至另一舷15°的时间应不超过60秒。主操舵与辅助装置的转换试验操纵应灵活。 (四)试验方法 1.舵机液压管路投油清洗和安全阀调整的检验方法,可参照本节一所述的方法。 舵角指示器校对。对舵机上的机械舵角指示器的示角为基准,校对驾驶室、舵机房的电动指示器的正确性。检验时,自0°分别向两舷操舵,每转5°校对一次舵角指示器,根据舵机上机械舵角指示器的角度,检验驾驶室和舵机房的电动舵角指示器的角度指示值误差是否在规定范围内。校对时应来回各校核一次,并做好记录。 3.检查电气限位开关动作的正确性,操舵至规定限位舵角时,舵机应停止传动。检验时,左、右限位舵角应各试验1~2次。同时检验机械舵角限位器的安装位置。 4.舵机报警装置试验 (1)低油位报警装置试验。将油箱内的油位放至低油位时应能发出声光报警。另一种方法是将浮子开关拆下(或短接触点),此时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2)失电报警装置试验。其方法是断开配电板电源开关或控制箱内的电源开关,此时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3)电机过载报警装置试验。其方法是通过控制箱内的有关触点用模拟办法进行,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4)电机断相报警装置用模拟办法进行试验,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以上报警装置试验时,应对每一种声光报警装置反复试验2~3次,以确保报警的可靠性。 5.舵机运转试验 (1)检验舵机操纵系统转换操舵的可靠性。按操舵装置的方框图,分别在舵机房、驾驶室起动和停止电动液压泵,观察舵机房、驾驶室操纵台,集控台上运转指示的正确性(应平稳)。试验时,每舷电源、每套控制系统及每套电动机或电动液压泵组均应连续运转不少于半小时,检验电气装置、液压泵及液压系统的工作情况,记录电机及泵的参数。运转时,泵不应有异常响声和泄漏现象,轴承温升应在规定范围内。 (2)舵机转舵时间的测定。先做连续操舵试验,试验应自0°→左(右)35°→0°→右(左)35°→0°交替进行,并不少于10个循环。测定自一舷35°所需时间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并做好转舵时间原始记录。试验结束后,测量电机及控制箱热态绝缘电阻胆否符合要求。 6.辅助操舵试验 将驾驶室主操舵转换成辅助操舵,检查其转换的灵活性。用辅助操舵做转舵试验15分钟,其从一舷15°转至另一舷15°的时间应不超过规定值。
航行试验
1.主操舵装置试验 (1)主操舵装置试验应在主机正车全速航行工况下进行(或在船舶最大营运航速时)。 (2)操舵程序如下: ①正舵0°→右满舵35°,保持10秒钟; ②正满舵35°→右满舵35°,保持10秒钟; ③左满舵35°→右满舵35°,保持10秒钟; ④右满舵35°→正舵0°,保持10秒钟; ⑤正舵0°→左满舵35°,保持10秒钟; ⑥左满舵35°→正舵0° (3)操舵试验要求 ①操舵装置的各个电源、机组、控制系统及操纵站都应按大纲规定进行转换操舵试验。 ②操舵时间 客船:一套动力操舵装置工作试验,舵机自一舷35°转舵至另一舷30°所需时间不应大于28秒。 货船:单套动力操舵装置或双套动力操舵装置同时工作试验,舵机自一舷35°转舵至另一舷30°,所需时间不应大于28秒。 对装有蓄能器的操舵装置,当蓄能器贮压达到规定压力时,停止油泵工作,用蓄能器能力进行操舵,测定舵机从一舷35°转舵至另一舷的操舵次数、时间和压力降。 (4)操舵试验时还应检查以下内容: ①检查电动机、液压系统及各运动部件有无异常发热、敲击、漏油等现象。 ②检查各电源、机组、控制系统、操纵站的转换交替操舵是否正常,操舵时间是否在允许范围内,核定其安全保护装置。 2.
辅操舵装置试验 (1)辅操舵装置(如设有时)试验应在主机正车航速不小于7kn的状态下进行。 (2)操舵程序如下: ①正舵0°→右舵15°,保持10秒钟; ②右舵15°→左舵15°,保持10秒钟; ③左舵15°→右舵15°,保持10秒钟; ④右舵15°→正舵0°,保持10秒钟; ⑤正舵0°→左舵15°,保持10秒钟; ⑥左舵15°→正舵0°。 (3)操舵试验要求: 自一舷的15°转至另一舷的15°,所需时间不应大于60秒。 3.
其它试验 如设有应急电源时,还须进行应急电源操舵效用试验。 如设有电罗经自动操舵时,应进行自动操舵效用试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