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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体] 典型散货船小舱盖加强问题,大家发表一下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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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2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浙江舟山

舱盖加强

舱盖加强 -->


这个是散货船甲板小舱盖,大家注意一下加强筋,存在什么问题?
请大家发表一下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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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船学院
发表于 2010-11-22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根据IACS的要求,扶强材应与锁紧装置布置成一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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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2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舟山
这样子的是没见过,不过,对于2楼的话,请问是IACS哪条有这种规范啊?没看见过,还请赐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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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2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没见过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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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2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没见过这样加强的 ,楼上的说那个公约能具体下吗,具体那条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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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2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本帖最后由 yzhang2010 于 2010-11-22 23:22 编辑

船首小舱盖.jpg -->
可见,加强材的布置,不是对准锁紧装置,而是对准金属对金属的点。只不过锁紧装置通常也对准这个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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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3 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舟山
回复 6# yzhang2010


    貌似同一个概念,上一个图上也是  锁紧装置/金属对金属接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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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3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回复  yzhang2010


    貌似同一个概念,上一个图上也是  锁紧装置/金属对金属接触点。。
爱吃咸鸭蛋 发表于 2010-11-23 07:42



    你说得对!是我没注意后面还有一条。“金属对金属接触点应对准锁紧装置。”谢谢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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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3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温州
回复 6# yzhang2010


    那么舱口盖围板的加强有什么规定?
你这说的是盖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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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7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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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8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没搞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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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8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台州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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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8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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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8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回复  yzhang2010


    那么舱口盖围板的加强有什么规定?
你这说的是盖板.
不会糙船 发表于 2010-11-23 18:53


考试啊?答案如下:
船头的小舱盖围板离上缘170到190mm处加一圈角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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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8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此规范的要求在iacs网站 - Publication - Unified Requirements - URS26里面的要求有详细解释,不过这个要求有个限定范围。
2.1 For ships that are contracted for construction on or after 1 January 2004 on the exposed deck over the forward 0.25L, applicable to:
All ship types of sea going service of length 80 m or more, where the height of the exposed deck in way of the hatch is less than 0.1L or 22 m above the summer load waterline, whichever is the lesser.
2.2 For ships that are contracted for construction prior to 1 January 2004 only for hatches on the exposed deck giving access to spaces forward of the collision bulkhead, and to spaces which extend over this line aft-wards, applicable to:
Bulk carriers, ore carriers, and combination carriers (as defined in UR Z11) and general dry cargo ships (excluding container vessels, vehicle carriers, Ro-Ro ships and woodchip carriers), of length 100 m or more.

2.4 This UR does not apply to CSR Bulk Carriers and Oil Tankers.
把这个限定范围看好就行了,不是所有船都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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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8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舟山
恩 学习,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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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8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CSR Bulk Carriers 是嘛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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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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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不懂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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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回复 17# 王者到达


    就是按照共同规范建造的散货船,基本要求是2006年4月1日后签订的150米或者以上的油轮和90米以上的散货船必须按25年的使用寿命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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