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的坠落试验:
锚的每个铸钢零件应提升到规定的高度(ABS规定3.7米,NK规定4M),并投落到设在硬水泥地上的厚钢板上(钢板厚度不小于100MM),而无任何裂纹和其他缺陷。
对于转爪和锚柄铸成一体的海军锚,应先将锚体提升到规定的高度,使锚爪和锚柄处于水平位置,投落到厚钢板上。然后,再次将锚体提升到规定高度,使锚冠朝下,投落到钢板上的两个钢快上。钢快的布置应使锚在两爪中点受到冲击,而锚冠不接触钢板。实验后应无裂纹、变形和其他缺陷。如撞破钢板,应在更换后再做实验。
补充说明:
锤击试验: 在坠落实验后,将锚吊离地面,用3-7KG的钢锤遍击,应无裂纹或其他缺陷。
拉力试验:
拉力试验又称验证试验,所有质量(包括横杆在内)75KG及以上的锚(大抓力锚为56KG及以上)均应作拉力试验
对于拉力试验的负荷、试验方法以及试验后的检验,各国船级社均作了明确规定,而且内容基本一致。拉力作用点,一端在锚卸扣处,另一端在距锚爪尖L/3处,对海军锚L为锚冠顶点至锚爪尖的距离,对转爪锚为轴心至锚爪尖的距离。试验前每个锚应在锚卸扣处的锚杆上及锚爪牙每一尖端出,各做一标记,做试验时测量距离用。霍尔锚、斯贝克锚等转爪锚应把锚爪转到一边,做同样的试验。然后把锚爪转到另一边,同时拉其两爪进行试验。拉力试验负荷按标准由锚质量确定。霍尔锚、斯贝克锚一毛的总质量计算。海军锚不包括横杆的锚的质量。锚的质量为中值时,其拉力试验负荷由内插法决定
。霍尔锚、斯贝克锚进行竭力试验时,应先承受等于试验负荷50% 的拉力,需五分钟将拉力降到试验负荷的10% 时,测量两标志间的距离,两标志间的距离增加不得超过0.5% 。
拉力试验后应检查锚爪转动至最大角度的灵活性,如锚爪转动不灵活或者不能转至最大角度时,则应消除缺陷,并重作拉力试验,如仍不合格,则该锚应作为废品。
海军锚应将每只锚爪依次作拉力试验,试验前测量两标志间的距离,试验时逐渐的施加拉力至试验负荷,保持5分钟,除去负荷后,在测量两标志之间的距离。如发现永久变形
则该锚应视作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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