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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0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浙江温州
什么叫PSPC ,它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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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船学院
 楼主| 发表于 2010-8-10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温州
回复 1# godgo18


    高手速来 越详细越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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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0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舟山
压载舱涂层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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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0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船舶压载舱和饮淡水舱涂装施工工艺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压载舱和饮淡水舱涂装施工的工艺准备、人员、工艺要求、工艺过程、检验及安全措施。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新建船舶的压载舱和饮淡水舱涂装施工作业,修船亦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5369-1985  船舶饮水舱涂料通用技术条件
Q/SWS 42-014-2003  船舶二次除锈通用工艺规范
Q/SWS 42-017-2003  船舶膜厚管理规范
Q/SWS 42-030-2003  船舶涂装通用工艺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爆炸下限(LEL)
空气中的溶剂蒸汽可被点燃的最低浓度。
3.2  过喷涂
油漆喷涂到不准备喷涂的表面上。
3.3  干喷
通常临近的部位进行喷漆时,涂料的粒子黏附在先前干燥的涂层表面上,呈现多卵石状的表面。
4  工艺准备
4.1  施工图样及相关工艺技术文件。
4.2  涂装工具
a)冲砂工具及相关设备;
b)动力打磨工具;
c)漆刷、滚筒;
d)涂料、溶剂、清洁剂;
e)喷漆设备;
f)照明灯具、通风设备;
g)压敏胶等。
5  人员
5.1  操作人员和检验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并经过相关专业培训、考试或考核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操作。
5.2  操作人员和检验人员应熟悉本规范要求,并严格遵守工艺纪律和现场安全操作规程。
6  工艺要求
6.1  施工环境
6.1.1  相对湿度在85%以上时,必须通知油漆制造商并与其磋商可否进行施工。
6.1.2  钢板表面温度至少高于露点温度3℃时才能进行喷砂或油漆施工。
6.1.3  钢板表面温度低于3℃或高于45℃的时候不能进行喷涂作业;当钢板表面温度超过35℃时应在油漆制造商的指导下采取有关措施方可进行喷涂作业。
6.2  脚手架
6.2.1  管状脚手架不应与被涂装表面接触,所用管架要使用橡胶或木塞封堵管子两端,以防止砂丸和灰尘进入。
6.2.2  脚手架应能满足施工安全要求,并与被涂表面的垂直面距离为15~30厘米。脚手架的布局不应降低通风效率。
6.2.3  脚手架应设计成能够彻底清洁的形式,推荐使用可翻转的形式。
6.2.4  每层脚手架的距离不应超过2米。
6.2.5  专为搭设脚手架而安装的马脚等尽可能采用不锈钢材料,如采用普通钢材应按饮淡水舱要求除锈涂装。
6.2.6  拆除脚手架时应尽量小心,避免油漆涂层被破坏。
6.3  通风
6.3.1  通风系统必须是防爆型的。
6.3.2  在喷砂过程中,应使用通风软管以使通风位置与喷砂工之间的距离合适。
6.3.3  通风系统应布置合理,不应有“死角”的存在。在施工和油漆干燥过程中,应维持通风。
6.3.4  通风系统必须保证挥发溶剂浓度不超过爆炸下限(LEL)的10%。最小的通风量应按照RAQ(需要的通风量)来计算,并参照MSDS(材料安全数据手册)和油漆喷涂速率,计算式为:通风量(m3/minute)=RAQ×油漆喷涂速率(L/minute)。一般来说,油漆喷涂速率为75~100升/小时•人,RAQ及LEL的数值根据使用的不同油漆产品由油漆厂商确认。
6.3.5  油漆施工完毕后还应维持通风,直至测爆合格。
6.3.6  在施工中,为了将可能发生的过喷涂、干喷减到最少,可以将通风量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通风量和油漆喷涂应达到一个平衡以使挥发的溶剂含量低于爆炸下限(LEL)的10%。
6.3.7  在操作中,通风设备在用电方面必须是安全的。
6.3.8  舱内的压力应该维持比大气压力高,以免通风设备将磨料、灰尘、挥发性溶剂带入到舱中。
6.3.9  通风设备必须24小时监督。
6.4  施工前表面要求
6.4.1  钢材表面必须干燥。
6.4.2  清除各种污染物,主要的污染物有:土和灰、油和油脂、粉笔印、密性试验时的去污剂、化学污渍等。
6.5  表面清洁要求:表面需干燥清洁,所有的表面应无磨料、灰尘、油、化学残留物等。
6.6  结构表面缺陷处理的内容、要求及具体方法按Q/SWS 42-030-2003《船舶涂装通用工艺规范》的规定。
6.7  二次除锈处理的内容、要求及具体方法按Q/SWS 42-030-2003《船舶涂装通用工艺规范》的规定。
6.7.1  分段阶段
船体分段装焊、校正结束,分段进行预舾装,安装管路支架后,即进行分段二次除锈。视其不同等级要求,除锈可选用喷丸(砂)或动力工具打磨等方法。喷丸(砂)一般在喷丸(砂)工场内进行。喷涂前分段大接头250~300毫米的区域用车间底漆保护,并在每度油漆喷涂时留出150毫米的间隔,以便能准确区分每度油漆。
6.7.2  后阶段
当船坞大合拢装焊、校正结束,并经密性试验后,即进行二次除锈,一般采用动力钢丝盘、砂盘打磨或喷砂除锈达到规定等级。
6.8 预涂处理的内容、要求及具体方法按Q/SWS 42-030-2003《船舶涂装通用工艺规范》的规定。
6.9  涂层外观要求,被涂物表面光洁、色泽一致,干膜层应无流挂、龟裂、露底、漏涂等现象。
6.10  饮淡水舱所采用油漆材料应符合GB5369-1985《船舶饮水舱涂料通用技术条件》。
6.11  膜厚检验
涂层膜厚的检验按Q/SWS 42-017-2003《船舶膜厚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
7  工艺过程
7.1  清除飞溅,打磨锐边及不平整表面等。
7.2  清洁,必要时使用水或者清洁剂以除去钢材表面的污染物。
7.3  二次除锈,施工过程及检验按Q/SWS 42-014-2003《船舶二次除锈通用工艺规范》的规定。
7.4  清洁,清除表面残留的灰尘、污渍及其它污染物。
7.5  检验,标记出所有未达到要求的区域并进行修补。
7.6  对不需要涂装的密性焊缝和舾装件等进行包扎保护。
7.7  预涂,对于焊缝、流水孔、加强筋反面等不平整表面或者难以喷涂的地方建议使用漆刷进行预先涂装,而对于自由边等规则表面则可使用辊筒进行预涂。
7.8  喷涂油漆。
7.8.1  除了预涂时可使用刷子和滚筒以外,喷涂施工应使用高压无气喷涂。应注意避免过喷而产生流挂,保证油漆足以覆盖待涂装表面及足够的膜厚。
7.8.2  油漆施工前应保证充分的搅拌。
7.8.3  每一道喷涂路径都应互相重叠并且按照统一的行程进行。
7.8.4  喷嘴的尺寸应当符合油漆施工的有关要求,喷嘴应完好,不漏。
7.8.5  外部暴露处的钢质舾装件和管路都应进行表面处理并涂装同周围环境一样配套的油漆。
7.8.6  应该遵守油漆制造商对具体油漆的复涂间隔期的要求。船厂和油漆制造商应在每个待涂装区域标记油漆施工的时间,并进行相应的书面记录。
7.8.7  如果超过了油漆的复涂间隔期,在所有受影响的相关区域均应用砂皮或砂盘拉毛,并且在得到了油漆制造商的认可以后才能进行喷涂施工。
7.8.8  除了事先经过认可或确信实际操作可行,在得到认可(如:先上一半后下一半)之前不应进行局部分段的表面处理和喷涂作业。
7.8.9  在喷涂作业期间和喷涂后,应保证良好的通风以保证油漆的在预定时间内完全干燥。不允许在油漆未干之前就进行复涂。
7.8.10  最后一度油漆施工后,在油漆充分干燥前饮淡水舱内不得充水以保证油漆中的溶剂完全挥发出来。
7.9  压水试验
8  检验
8.1  表面清洁状况检查
二次除锈及每度油漆前均要检查表面清洁状况。
8.2  二次除锈及涂装前的检验
二次除锈检验过程中应检查下列内容:
a) 表面清洁状况;
b) 表面粗糙度;
c) 表面除锈等级;
d) 钢板上的所有的漏焊、较深的缺陷等都被修正;
e) 所有不需要油漆的部位的包扎保护。
8.3  涂装
油漆检验过程中应检查下列内容
a) 涂层表面状况;
b) 预涂;
c) 干膜厚度检测,按Q/SWS 42-017-2003《船舶膜厚管理规范》的规定;
d) 检验舱内所有烧损处,特别是分段大接头焊缝、管路沿线和脚手搭设处等。
油漆完工交验时还应检查下列内容:
a)检验由于管子安装和脚手架拆除引起的机械损伤和通道里的油漆裂缝;应得到了适当的修补。
b)所有的杂物都应被清理出舱;
c)管子接头和管子支架处的手工焊缝被正确除锈并涂装;
d)在后阶段应检验所有压敏胶保护的区域得到适当的表面处理和涂装。
8.4 饮淡水舱压水试验
整舱海水存放至少24小时,如采用淡水存放至少48小时。
9 安全注意事项
9.1 严禁与明火立体作业。
9.2 作业场所要有良好的通风环境。
9.3 脚手架的搭设要符合安全要求。
9.4 狭小舱室应遵守双人操作监护制。
9.5 每次作业完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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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0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仅供参考,PSPC也是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的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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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1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威海
Performance Standards For Protective Coat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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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1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本人以为这个基准的主要:水仓15年不生锈
不知道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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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1 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楼主可以论坛上找到下载地址,另上传一份中文版

PSPC标准中文版[1].doc

531.5 KB, 下载次数: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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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2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青岛
PSPC是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的压载舱保护
    涂层性能标准(简称PSPC)(Performance
    Standard for Protective Coatings for dedicated
    seawater ballast tanks in all types of ships and
    double-side skin spaces of bulk carriers )
PSPC适用于2008年7月1日起以后签订合同的船舶
或者2009年1月1日开始建造的船舶
或者2012年交付使用的船舶
适用于500总吨以上船舶的专用海水压载舱和
  船长150m以上双舷侧散货船的双舷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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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19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温州
回复 4# youtianda


    谢谢大哥!你这够详细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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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9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回复 10# godgo18


    好好学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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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9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通
回复 7# fy665843
是的 这个是PSPC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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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9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通
为了给你省钱,给你上传一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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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9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通

1PSPC标准中文版


所有类型船舶专用海水压载舱和散货船双舷侧处所

保护涂层性能标准[1]

1
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对由MSC215(82)通过的SOLASII-1/3-2条所述日期或以后签订合同、安放龙骨或交船的不小于500总吨的所有类型船舶专用海水压载舱和船长不小于150m的散货船双舷侧处所1内保护涂层的技术要求。

2
定义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压载舱 A.798 (19) A.744(18) 决议所定义的那些压载舱;

2.2
露点 为空气被所含潮气饱和时的温度;

2.3
DFT
为干膜厚度

2.4
灰尘 为呈现在准备涂漆表面上的松散的颗粒性物质,是由于喷射清理或其他表面处理工艺产生的,或由于环境作用产生的;

2.5
边缘打磨 系指二次表面处理前对边缘的处理;

2.6
良好状况 系指A.744 (18) 决议定义的有少量点锈的状况;

2.7
硬涂层 系指在固化过程中发生化学变化的涂层或非化学变化、在空气中干燥的涂层。硬涂层可用于维护目的,类型可以是无机的也可以是有机的;

2.8
NDFT
为名义干膜厚度。90/10规则意指所有测量点的90%测量结果应大于或等于NDFT,余下10%测量结果均应不小于0.9×NDFT

2.9
底漆 系指车间底漆涂装后在船厂涂装的涂层系统的第一道涂层;

2.10 车间底漆 系指加工前涂在钢板表面的底漆,通常在自动化车间喷涂(在涂层系统第一道涂层之前);

2.11 预涂 系指对关键区域边缘、焊缝、不易喷涂区域等位置的预先涂刷,以保证良好的涂料附着力和恰当的涂层厚度;

2.12 目标使用寿命 涂层系统设计寿命的目标值,以年计;

2.13 技术规格书 涂料生产商的产品规格书,包含与涂料及其涂装有关的详细技术性说明和资料。

3
通则

3.1
涂层系统达到其目标使用寿命的能力取决于涂层系统的类型、钢材处理、涂装和涂层检查及维护。所有这些方面对涂层系统的优良性能都有影响。

3.2
表面处理和涂装过程的检查应该由船东、船厂和涂料生产商达成一致,并提交给主管机关审查。如有要求,主管机关可参与到协议过程中。应报告这些检查的明确证据并包括在涂层技术文件中(CTF)(见第3.4段)。

3.3
关于第4节所列的标准应考虑下列因素

.1
为了防止涂层系统过早破坏和/或老化,船厂有必要在涂装作业中严格执行涂装技术条件、程序、各种不同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表面准备);

.2
在船舶设计阶段可采取措施以提高涂层的性能,如减少挖孔、采用圆顺的外形、避免复杂的几何结构,保证结构形状使工具容易进入,方便涂装部位的清洁、排水和干燥;和

.3
本文件规定的涂层性能标准是基于制造商、船厂和船舶作业者的经验;并不意味着排斥其他合适的涂层系统,只要证明该涂层的性能至少不低于本标准规定的性能。替代涂层系统的验收标准见第8节。

3.4
涂层技术文件

3.4.1
用于船舶专用海水压载舱和双舷侧处所的涂层体系的技术条件、船厂和船东的涂装工作记录、涂层系统选择的详细标准、工作说明书、检查、维护和修补
[2]报告均应形成文件记入“涂层技术文件”,涂层技术文件应由主管机关审查。

3.4.2
新造阶段

涂层技术文件至少应包括与本标准相关的下列项目,并在新船建造阶段由船厂提交:

.1
符合证明或型式认可证书的副本;

.2
技术规格书副本,包括:

-
产品名称识别标记和或编号;

-
涂层系统的材料、成份和组成颜色

-
最小和最大干膜厚度;

-
涂装的方式、工具和/或机械;

-
涂装前的表面状况除锈等级、清洁度、粗糙度等);

-
环境限制条件(温度和湿度);

.3
船厂的涂装作业工作记录,包括:

-
每个舱室涂装的真实空间和面积平方米计);

-
涂装的涂层系统;

-
涂装的时间、厚度、道数,等等;

-
涂装时的周围环境条件;和

-
表面处理的方式;

.4
船舶建造期间涂层系统的检查和修补程序;

.5
涂层检查人员签署的涂装日志——声明涂层依照技术条件涂装已得到涂料供应商代表的认可并详细说明与规范的差异检查日志和不符合报告格式见附录2);

.6
船厂核实过的检查报告,包括:

-
检查完成日期;

-
检查结果;

-
备注如有时);

-
检查人员签名

.7
营运期内涂层系统的保养和修补程序
2

3.4.3
营运中的维护、修补和局部重涂

应按照涂层维护和修补指南2中有关章节要求将营运中的维护、修补和局部重涂事项记录在涂层技术文件中。

3.4.4
重涂

如果全面重涂,应将第3.4.2段规定的条目记录在涂层技术文件中。

3.4.5
涂层技术文件在船舶寿命期内应保存在船上并及时补充有关材料。

3.5
健康和安全

船厂负责执行国家标准,确保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减少火灾和爆炸的危险。

4
涂层标准


4.1
性能标准

本标准基于这样的技术条件和要求为使涂层达到15年的目标使用寿命,这是从最初的涂装开始涂层系统维持“良状态的持续时间。涂层的实际使用寿命是变化的,取决于很多的变化因素,包括在使用中遇到的真实条件。

4.2
标准适用范围

所有类型船舶的专用海水压载舱和船长不小于150m散货船的双舷侧处所内的保护涂层应至少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4.3
特殊应用

4.3.1
本标准覆盖了船体钢结构保护涂层的要求。注意到安装在涂有防腐涂料的舱内的一些其他独立构件

4.3.2
建议在尽可能地范围内,对永久性检验通道部分,如扶手、独立平台、梯子等非结构整体部分,应用本标准。对非船体结构整体部分的构件也可以使用其他防腐等效方法,只要这些方法对周围结构的保护涂层性能没有影响。和船体结构成为一体的通道,如作为步道的纵向加强肋、纵梁等,应完全符合本标准。

4.3.3
建议管子、测量装置等支撑件参照第4.3.2段所述对非结构整体构件的要求涂装。

4.4
涂层的基本要求

4.4.1
1中列出了所有类型船舶专用海水压载舱和船长不小于150m的散货船双舷侧处所保护涂层在建造时的涂装要求,作为满足第4.1段所规定的性能标准的要求。

4.4.2
涂料生产商应提供满足表1所列要求的保护涂层系统的规范。

4.4.3
主管机关应核实保护涂层的技术规格书和符合证明或型式认可证书。

4.4.4
船厂应依据核实的技术规格书和工厂自己查证的涂装程序涂装保护涂层。

1 – 所有类型船舶的专用海水压载舱和船长不小于150m的散货船双舷侧处所涂层系统的基本要求



特性

要求


1
涂层系统的设计


.1

涂层系统的选择

涂层系统的选择应由各有关方面结合涂层的使用条件和有计划的保养加以考虑。应考虑其中的下列事项:

.1
与受热表面相关舱室的位置;

.2
压载和排压载作业的频率;

.3
要求的表面条件;

.4
要求的表面清洁度和干燥度;

.5
辅助阴极保护装置,如果有。(如果涂层有辅助的阴极保护,涂层应与辅助阴极保护系统相兼容)。

涂层生产商应提供成文的、有满意性能记录和技术规格书的产品。生产商应具有提供适当技术帮助的能力。性能记录、技术规格书和技术帮助(如有)应在涂层技术文件中记录。

在阳光曝晒甲板下面或在加热舱室周围的舱壁上应用的涂料应具有耐反复加热和/或冷却而不变脆的性能。


.2

涂层类型

环氧基体系

其他涂层系统的性能要通过附件1的试验程序。

建议多道涂层系统,每道涂层的颜色要有对比。

面涂层应为浅色,便于营运中检查。


.3

涂层合格预试验

在本标准生效日之前,依据附录1的试验程序或等效的方法进行实验室试验的环氧基系统,如至少满足对锈蚀和鼓泡的要求或有文件记录经现场暴露试验5年后涂层的最终状况不低于“良好”,可以接受。

所有其他的系统,要求按照附录1的试验程序或等效的试验程序进行试验。


.4

工作规范

应至少进行两道预涂和两道喷涂。仅在焊缝区能证明涂层可满足NDFT要求的范围内,可减少第二道预涂,以避免不必要的涂层过厚。任何减少第二道预涂的范围都应详细地全部记录在CTF中。

预涂应采用刷涂或辊涂的方法。辊涂仅用于流水孔、老鼠洞等部位。

应根据涂料生产商的建议,使每一道主涂层在下一道主涂层涂装前适当固化。表面污染物如锈、油脂、灰尘、盐、油等应该在涂装前根据涂料生产商的建议采用适当的方法去除。应去除埋在涂层中的磨料嵌入物。工作规范应包括涂料商规定的涂层覆涂时间间隔和可踩踏时间间隔。


.5

NDFT(名义总干膜厚度)[3]

对环氧类涂层为在90/10原则下达到NDFT 320mm,,其他系统根据涂料生产商的技术。

总干膜厚度最大值依据涂料生产商的详细规范。

应小心避免涂膜过厚。涂装中应定期检查湿膜厚度。

稀释剂应限于使用涂料商推荐的类型和用量。


.2
一次表面处理


.1

喷射处理和粗糙度[4],[5]

Sa 2 ½级,粗糙度介于30-75 mm

在下列情况下不应进行喷砂:

.1
相对湿度超过85%;或

.2
钢板的表面温度高于露点温度少于3°C

在表面处理结束时,在进行底漆涂装前,应依据涂料商的建议检查钢板表面的清洁度和粗糙度。


.2

水溶性盐限制(相当于氯化钠)[6]

£ 50 mg/m2 NaCl


.3

车间底漆

无缓蚀剂的含锌硅酸锌基涂料或等效的涂料。

车间底漆与主涂层系统的相容性应由涂料生产商确认。


.3
二次表面处理


.1

钢板状况[7]

钢板表面应加以处理,去除毛边,打磨焊道,去除焊接飞溅物和任何其他的表面污染物,以使选择的涂层能够均匀涂布,达到所要求的NDFT和有足够的附着力。

涂装前边缘应处理成半径至少为2mm的圆角,或经过三次打磨,或至少经过等效的处理


.2

表面处理4

被破坏的车间底漆和焊缝处达到Sa2½

如车间底漆按1.3所述试验程序未通过涂层合格证明预试验,完整底漆至少要去除70%,达到 Sa 2

如果由环氧基的主涂层和车间底漆组成的整体涂层系统按1.3的试验程序通过了合格证明预试验,则当使用同样的环氧涂层系统时,可保留完整的车间底漆。保留的车间底漆应用扫掠式喷砂、高压水洗或等效的方法清洁。

如果一种硅酸锌车间底漆作为环氧涂层系统的一部分已通过1.3的涂层合格预试验,该底漆可和其他的通过表1.3涂层合格预试验的环氧涂层组合使用,只要该底漆的兼容性得到生产商的确认,并通过附录1的附11.7段所述的无浪运动条件下的试验。


.3

合拢后的表面处理4

对大接缝为St 3,或更好,或可行时为Sa 2½小面积破坏区域不大于总面积的2%时为St3 相邻接的破坏区域的总面积超过25 m2或超过舱室总面积2%, 应为Sa2½

涂层搭接处表面要处理成斜坡状。


.4

粗糙度要求5

全面或局部喷射处理,30-75 mm,其他的处理按照涂料生产商的建议。


.5

灰尘[8]

颗粒大小为“3”“4” or “5”的灰尘分布量为1级。

如不用放大镜,在待涂表面可见的更小颗粒的灰应去除。


.6

喷砂/打磨6后水溶性盐限制相当于氯化钠)

£ 50 mg/m2 NaCl


.7

油污

无油污。


.4
其他


.1

通风

为使涂料适当地干燥和固化,必需予以充足的通风。应根据涂料生产商的建议,在整个涂装过程中和涂装完成后的一段时间内保持通风。


.2

环境条件

应按照生产商的技术条件,在控制湿度和表面的条件下进行涂装。此外,下述情况下不应进行涂装:

.1
相对湿度超过85%,或

.2
钢材表面温度高于露点温度小于3


.3

涂层检验3

应避免破环性检验。

为了质量控制,每道涂层干膜厚度都要进行测量。最后一道涂层涂装后应使用适当的测厚计确定总干膜厚度。


.4

修补

任何缺陷区域,如针孔,气泡,露底等,应做标记,并适当修复受影响的区域。所有这类修补应再次检查并以文件记录。

5
涂层系统认可

涂层系统合格预试验(表11.3)的结果应以文件记录。如结果令人满意,应由独立于涂料生产商的第三方签发一份符合证明或型式认可证书。

6
涂层检查要求

6.1
通则

6.1.1
为保证符合本标准,下列事项应由具有NACE检查员2级、FROSIO检查员III资格或主管机关承认的同等资格的涂层检查人员完成。

6.1.2
涂装检查人员应检查整个涂装过程的表面处理和涂装施工,作为最低要求,应至少进行第6.2节中的检查项目,保证符合本标准。检查重点应放在表面处理和涂装施工各阶段的起始,因为不恰当的工作在以后的涂装过程中很难纠正。应采用非破坏性的方法检查代表性结构件的涂层厚度。检查人员应证实所进行的全部测量过程是恰当的。

6.1.3
应由检查人员记录检查的结果,并应放入CTF中(参考附录2 - 检查日志和不符合报告的样本)。

6.2
检查项目

建造阶段

检查项目

一次表面处理

1

在喷砂开始前和天气发生突变时,应测量钢板表面温度、相对湿度和露点,并记录。

2

应测量钢板表面的可溶性盐分并检查油、油脂和其他污染物。

3

车间底漆涂装过程中应监控钢板表面的清洁度。

4

应确认车间底漆的材料满足表12.3的要求。

厚度

如证明硅酸锌车间底漆与主涂层体系相兼容,则应确认车间底漆厚度和固化情况与规定值一致。

分段组装

1

分段建造完成后,二次表面处理开始前,应目视检查钢板表面处理,包括检查边缘的处理。

去除任何的、油脂或其他可见的污染物。

2

喷砂/打磨/清洁后,在涂装前应目视检查处理好的表面。

完成喷射、清洁,系统第一道涂层涂装前,应检查钢板表面残留可溶性盐水平,每个分段至少取一点。

3

在涂层涂装和固化阶段,应监控钢板表面温度、相对湿度和露点,并记录。

4

应按表1中的涂装过程步骤进行检查。

5

应按附录3的规定和列出的要求进行DFT测量,验证涂层达到了规定的厚度。

合拢

1

目视检查钢板表面状况,表面处理情况,验证表1中其他要求是否达到,达成一致的规范是否得到执行。

2

涂装前和涂装中应定期测量钢板表面温度、相对湿度和露点,并做记录。

3

应按表1中的涂装过程步骤进行检查。

7
验证要求

在审核执行本性能标准船舶的涂层技术文件之前,应由主管机关进行下列各项工作:

.1
核查技术规格书和符合证明或型式认可证书符合本涂层性能标准;

.2
核查代表性包装桶上的涂料标识与技术规格书和符合证明或型式认可证书标识的涂料一致;

.3
按第6.1.1段的资质标准核查检查员的资质;

.4
核查检查员关于表面处理和涂层的涂装报告,表明符合涂料商的技术规格书和符合证明或型式认可证书一致;和

.5
监督涂层检查要求的执行。

8
替代系统

8.1
 所有根据本标准表1涂装的非环氧基涂层系统都定义为替代系统。

8.2
 本性能标准是基于公认的和常用的涂层系统。这并不意味着排斥其他证明具有等效性能的可供选择的系统,如非环氧基的体系。

8.3
 接受其他涂层系统将需要有材料证明其耐腐蚀性能至少与本标准要求相当。

8.4
 文件证明材料应至少包括涂层系统具有相当于符合第4节涂层标准的令人满意的性能,目标使用寿命为15年,或者经实际场地暴露试验5年后涂层状况不低于良好或者通过实验室试验。实验室的试验应按照本标准附录1规定的试验程序进行。


附录 1

所有类型船舶专用海水压载舱和散货船双舷侧处所用涂层的涂层合格性试验程序

1
范围

本程序提供了本标准第5 8.3段所涉及的试验程序的详细步骤。

2
定义

涂层技术条件 系指涂层系统的技术条件,包括涂层系统类型、钢板处理、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环境条件、涂装程序、验收标准和检查。

3
试验

涂层技术的应该通过下列试验加以验证。试验程序应遵守本附录的附件1(模拟压载舱条件试验)和附件2(冷凝舱试验):

.1
附件1和附件2适用于专用海水压载舱的保护涂层。

.2
附件2适用于船长150m及以上散货船的双舷侧处所(非专用海水压载舱)的保护涂层。


附件1   模拟压载舱条件试验

1
试验条件

模拟压载舱条件试验应满足下列各项条件:

.1
试验期为180天。

.2
5
块试验样板。

.3
块样板尺寸为200mm×400mm×3mm。其中的两块样板(样板34)焊上U型条,U型条距一条短边120mm,距长边各80mm


样板应按照性能试板按本标准的表1.11.21.3处理,涂层系统的涂装按表11.41.5进行。车间底漆露天老化至少2月并用低压水清洗或其他温和的方法清洁。不应采用扫掠式喷射或高压水清洗,或其他去除底漆的方法。露天老化方法和程度应考虑底漆是15年目标使用寿命系统的基础。为了鼓励创新,替代的处理方法、涂层系统和干膜厚度经明确说明后可以采用

.4
试验样板的背面应适当涂装,避免对试验结果产生影响。

.5
模拟真实压载舱的条件,一个试验循环为二个星期装载天然或人工海水,一个星期空载。海水温度保持在大约35℃

.6
样板1:模拟上甲板的状况,试板50℃加热12小时,20℃冷却12小时。试验样板周期性的用天然或人工海水泼溅,模拟船舶纵摇和横摇运动。泼溅间隔为3秒或更短,板上有横贯试板宽度,深到底材的划线。

.7
样板2: 固定锌牺牲阳极以评估阴极保护效果。试验样板上距离阳极100mm有直径8mm的至底材的圆形人工漏涂孔,以评估阴极保护的效果。试验样板循环浸泡在天然或人工海水中。

.8
样板3:背面冷却,形成一个温度梯度,以模拟一个顶边压载舱的冷却舱壁;用天然或人工海水泼溅,模拟船舶纵摇和横摇运动。温度梯度大约为20,泼溅间隔为3秒或更短。板上有划破涂层至底材的、有一定长度的横向横贯宽度的划线。

.9
样板4:天然或人工海水循环泼溅,模拟船前后颠簸和摇摆的运动,泼溅间隔为3秒或更短,板上有横贯试板宽度且深至底材的的划线。

.10
样板5应在干燥且温度为70℃条件下暴露180 天,模拟双层底加热的燃料舱和压载水舱之间的隔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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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9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通
.10        样板5:应在干燥且温度为70℃条件下暴露180 天,模拟双层底加热的燃料舱和压载水舱之间的隔板。


图 1压载舱涂层试验的波浪舱

2        试验结果

2.1        试验前,应报告涂层系统的下列测量数据:

.1        该涂料的基料和固化剂组分的红外鉴定
.2         该涂料的基料和固化剂组分的比重 ,和
.3        针孔数量,以90V低电压探测器;

2.2        试验后,应报告下列测量数据:

.1        起泡和锈蚀 ;
.2        干膜厚度(DFT)(比较样块法) ;
.3        附着力 ;
.4        按板厚调整后的柔韧性 (3mm 板,300 m涂层,150 mm 圆柱轴有 2% 延伸修正后),仅作为一种参考数据;
.5        阴极保护的重量损失/电流需要/人工漏涂处的剥离;
.6        划痕附近的腐蚀蔓延。测量每块样板沿划痕两边的腐蚀蔓延并确定腐蚀蔓延的最大值,三个最大值的平均值作为验收值。

3        验收标准

3.1        第2节的试验结果应满足下列标准:
项目        依据本标准表1涂装的环氧基体系的验收标准        替代系统的验收标准
样板起泡        没有        没有
样板锈蚀        Ri 0级 (0%)        Ri 0级 (0%)
针孔数量        0        0

附着力        > 3.5 MPa
基材和涂层间或各道涂层之间的脱开面积在60%或以上。        > 5.0 MPa
基材和涂层间或各道涂层之间的脱开面积在60%或以上。
内聚力        >3.0 MPa
涂层中的内聚破坏面积在40%或以上        >5.0 MPa
涂层中的内聚破坏面积在40%或以上
按重量损失计算的阴极保护需要电流        < 5mA/m2        < 5mA/m2
阴极保护;人工漏涂处的剥离        < 8mm        < 5mm
划痕附近的腐蚀蔓延        < 8mm        < 5 mm
U型条        若在角上或焊缝处有缺陷、开裂或剥离都将判定系统不合格。        若在角上或焊缝处有缺陷、开裂或剥离都将判定系统不合格。

3.2        在本标准生效前,受试环氧基系统只要满足上表中的鼓泡和锈蚀标准。

3.3        按本标准表1涂装的受试环氧基系统应满足上表对环氧基体系的标准。

3.4        不一定是环氧基的替代系统和/或不一定按本标准表1涂装的替代系统应满足上表对替代系统的要求。

4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生产商名称;
.2        试验日期;
.3        涂料和底漆的产品名称/标识;
.4        批号;
.5        钢板表面处理的数据,包括:
-        表面处理方式;
-        水溶性盐含量;
-        灰尘,和
-        磨料嵌入物;
.6        涂层体系涂装的数据,包括下列数据:
-        车间底漆;
-        涂层道数;
-        涂装间隔 ;
-        试验前的干膜厚度14;
-        稀释剂14;
-        湿度14;
-        气温14,和
-        钢板温度;

.7        按第2节试验的试验结果,和
.8        按第3节判断的结果。



附2

冷凝舱试验

1        试验条件

冷凝舱试验依据适用标准进行 。

.1        暴露时间为180天。

.2        两块试板。

.3        每块试板尺寸为150mm×150mm×3mm。试板的处理应按性能标准表1的.1、2和3条,涂层系统的涂装按照表1的1.4 和1.5条,车间底漆至少露天老化2月并用低压水清洗或其他温和的方法清洁。不应采用扫掠式喷射或高压水清洁,或其他的底漆去除方法。应考虑露天老化方法和程度,因为底漆是15年目标使用寿命体系的基础。为了鼓励创新,替代的处理方法、涂层系统和干膜厚度清楚详细说明后可以采用。

.4        试板的反面应适当涂装,避免对试验结果产生影响。


图2  冷凝舱试验

2        试验结果

依据附1的第2节(2.2.5 和 2.2.6除外)。

3        验收标准

3.1        基于第2节试验的结果应满足下列标准:

项目        依据本标准表1涂装的环氧基系统的验收标准        替代系统的验收标准
样板起泡        没有        没有
样板锈蚀        Ri 0级 (0%)        Ri 0级 (0%)
针孔数量        0        0
附着力        > 3.5 MPa
基材和涂层间或各道涂层之间的脱开面积在60%或以上。        > 5.0 MPa
基材和涂层间或各道涂层之间的脱开面积在60%或以上。
内聚力        >3.0 MPa
涂层中的内聚破坏面积在40%或以上        >5.0 MPa
涂层中的内聚破坏面积在40%或以上

3.2        在本标准生效前,受试环氧基系统仅需满足上表对鼓泡和锈蚀的标准。

3.3        按本标准表1涂装的受试环氧基系统应满足上表对环氧基系统的标准。

3.4        所有的替代系统不一定是环氧基和/或不一定按本标准表1涂装的应满足上表所示的对替代系统的要求。

4        试验报告

依照附1 第4节。


附录 2   检查日志和不符合报告(样本)

  
附录 3  干膜厚度测量

DFT验证检查点的选取方式:

.1        平板区域每5 m2测量一个数据
.2        2~3米间隔测量一个数据,尽可能地靠近压载舱边界,但距压载舱边界的边缘不少于15mm
.3        纵向和横向扶强材:
一组测量点如下所示进行取点,每2~3米测量一组数据,在主支撑构件间不得少于2组;
             主 要 支 撑 梁构件



     纵 向 和 横 向扶强材
           15 mm (距边缘的典型)







图 3

注:图示箭头指示关键区域,应理解为指示两侧。

.4        每组主支撑构件测三个数据,其他的每组构件如图中箭头所示测二个数据;
.5        主支撑构件(纵桁和横材)每2~3米(如图3)所示进行一组数据的测量,但不得少于3组;
.6        开口周围每一边测一个数据;
7        每平米测五个数据,但复杂区域测量不得少于三个数据(如主支撑构件的大肘板);和
.8        涂层检查员对认为必要的任何区域可额外取点以验证涂层厚度。
2、RP34中文版
               PR34要点

&#61550;        IACS PR34:关于在IACS散货船和油船结构共同规范中实施MSC.215(82)决议通过的IMO保护涂层性能标准(PSPC)的IACS程序要求
&#61550;        内容:
&#61550;        1.IACS关于涂层系统认可的程序
&#61550;        2. IACS关于涂层检验员资格评估的程序
&#61550;        3. IACS关于检验协议的程序(PSPC 3.2)
&#61550;        4.IACS验证PSPC应用情况的程序
&#61550;        5 IACS关于涂装技术案卷审查的程序
1.IACS关于涂层系统认可的程序
&#61559;        如果船级社认为A+D方法或B+D方法或C+D方法的结果是合格的,则应签发型式认可证书以示符合PSPC第5节的要求。
方法A:实验室测试
&#61559;        1.1 涂层预认可试验应由经船级社承认并满足IACS UR Z17 4,5,6,7(除4.6和5.3外)要求的实验室来实施。
&#61559;        1.2 应将涂层系统预认可试验的合格结果(PSPC表1和1.3段)以书面形式提交给船级社。
方法B:5年现场暴露
&#61559;        1.3 应对涂料制造厂的记录进行检查,以确认涂层系统经历了5年现场暴露。
&#61559;        1.4 应对选定船舶的所有压载舱(由涂料制造厂和船级社)进行联合检验,以验证其符合1.3和1.7的要求。涂料制造厂代表应具备2.2规定的资格。
&#61559;        1.5 选定的船舶的压载舱应是正常使用的舱,其中:
&#61550;        至少有一个舱的容积约为2000 m3;
&#61550;        至少有一个舱与加热液舱相邻;以及
&#61550;        至少有一个舱在暴露于阳光的甲板下。
&#61559;        1.6 如果选定的船舶不满足1.5的要求,则应在型式认可证书上作出明确的限制。例如,相应的涂料不能用于与加热液舱相邻的舱或甲板下的舱或容积大于受检尺寸的舱。
&#61559;        1.7 所有压载舱均应处于“良好”状况,并且在之前5年中没有对涂层进行修补或修理.
&#61550;        1.7.1  “良好”状况的定义为:仅有小的点状锈斑,其分布少于所计及面积的3%,且无可见的涂层破坏。边缘或焊缝处的锈蚀,其分布须小于所计及面积内的边缘或焊缝的20%。
&#61550;        1.7.2 所计及面积内的涂层状况的报告范例应参照IACS REC. 87*附录1。
方法C:现有Marintek B1* 认可
&#61559;        1.8 环氧涂层系统在2006年12月8日前签发的现有Marintek试验合格报告中不低于B1级者,可予接受。
&#61559;        1.9 这类涂料应按PSPC的表1进行涂装,而不能用进行认可试验时所采用的不同于PSPC的涂装条件,除非型式认可试验的涂装条件比PSPC表1更严格。
方法D:涂料制造厂
&#61559;        1.10 涂料制造厂应满足IACS UR Z17 4, 5, 6, 7(除4.6外)的要求,并经船级社验证。
&#61559;        1.11 如果制造厂希望在不同的地点生产相同名称的涂料,则应进行红外分析和比重测量,以证明其为相同的涂料,或要求对每一地点生产的涂料进行单独的认可试验。
2. IACS关于涂层检验员资格评估的程序
&#61559;        2.1 按IMO PSPC第6节进行检验的涂层检验员应具有NACE II级涂层检验员资格, FROSIO III级检验员资格或等效资格。等效资格见以下2.3的说明。
&#61559;        2.2 但是,涂层检验员至少要有2年涂层检验经历并具有NACE II级检验员资格或FROSIOIII级检验员资格,或等效资格,才可以编写和/或批准检验程序,或决定对不合格项进行纠正的措施。
&#61559;        2.3 等效资格
&#61550;        2.3.1 等效资格系指由培训教师确认已修完一门认可的课程且成绩合格。
&#61559;        2.3.1.1 培训教师应具有至少2年相关经历并具有NACE II级涂层检验员资格或FROSIO III级检验员资格,或等效资格。
&#61559;        2.3.1.2 认可的课程:一门具有教学大纲的基于PSPC相关问题的课程,其内容包括:
培训课程要求
&#61559;        健康环境和安全
&#61559;        腐蚀
&#61559;        材料和设计
&#61559;        PSPC引用的国际标准
&#61559;        固化机理
&#61559;        检验员的作用
&#61559;        检测仪器
&#61559;        检验程序
&#61559;        涂料技术条件
&#61559;        涂装程序
&#61559;        涂层损坏
&#61559;        施工前会议
&#61559;        MSDS和产品数据表审核

&#61559;        涂装技术案卷
&#61559;        表面处理
&#61559;        除湿
&#61559;        水冲洗
&#61559;        涂料类型和检验衡准
&#61559;        专用涂装设备
&#61559;        破坏性检测和无损检测设备用检验程序的使用
&#61559;        检验设备和试验方法
&#61559;        涂层检验技术
&#61559;        阴极保护
&#61559;        实际操作,案例学习。

&#61550;        2.3.1.3 这种课程应有一个可以接受的衡量成绩的方式,例如包括理论要素和实践要素的考试。课程及考试应由船级社认可。
&#61559;        2.3.2 由实际经历所取得的等效资格:
&#61550;        个人:
&#61559;        在最近10年的新造船舶经历中,至少有5年的压载舱涂层检验员的实际工作经验,和
&#61559;        通过了2.3.1.3所规定的考试。
3. IACS关于检验协议的程序(PSPC 3.2)
&#61559;        3.1 船东、船厂、涂料制造厂之间应就表面处理和涂装的检验程序达成协议。该协议应由船厂呈交船级社审查并至少符合PSPC。此程序应收入涂层技术案卷中。
&#61559;        3.2 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该程序与PSPC的任何偏差均应向船厂提出,船厂负责纠正措施的确认和实施。
&#61559;        3.3 在所要求的全部纠正措施结束并使船级社满意后,才能签发船级证书。
4.IACS验证PSPC喷涂质量的程序
&#61559;        4.1 PSPC第7节的验证要求应由船级社实施。
&#61550;        4.1.1 PSPC第7.5节要求对涂层检验要求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控,其意为对检验员使用经船级社审查过的检验程序中所述的正确的设备、技术和报告方法的情况进行抽样检查。
&#61559;        4.2  按4.1.1发现的任何偏差应向涂层检验员提出,该检验员负责纠正措施的确认和实施。
&#61559;        4.3 如果纠正措施未被船级社接受或纠正措施没有结束,则应通知船厂。
&#61559;        4.4 在所要求的全部纠正措施结束并使船级社满意后,才能签发船级证书。
5 IACS关于涂装技术案卷审查的程序
&#61559;        5.1 船厂负责以纸面或电子格式或二者结合的方式编制涂层技术案卷。
&#61559;        5.2 涂层技术案卷应包括PSPC 3.4所要求的全部资料。
&#61559;        5.3 涂层技术案卷的内容应按PSPC 3.4.2进行审查。
&#61559;        5.4 按5.3发现的任何偏差应向船厂提出,船厂负责纠正措施的确认和实施。
&#61559;        5.5 在所要求的全部纠正措施结束并使船级社满意后,才能签发船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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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9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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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哥,你真的 太好了,我只能说 祝你儿子身体健康,聪明伶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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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9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通
回复 7# fy665843


    是15年不大修  原来 5年左右就要小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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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通
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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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
本帖最后由 文明人 于 2011-4-2 19:38 编辑
    PSPC是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的压载舱保护
    涂层性能标准(简称PSPC)(Performance
    Standard for Protective Coatings for dedicated
    seawater ballast tanks in all types of ships and
    double-side skin spaces of bulk carriers )
PSPC适用于2008年7月1日起以后签订合同的船舶
或者2009年1月1日开始建造的船舶
或者2012年交付使用的船舶
适用于500总吨以上船舶的专用海水压载舱和
  船长150m以上双舷侧散货船的双舷侧处lvhaoran 发表于 2010-8-12 18:19

======================================================

    楼上回答的很全面,有个细节更正一下,或者适用于2012年7月1日(含当日)后交付的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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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清远
在网上搜搜,或是在论坛拟找找
应该有高手有广船国际PSPC船的制造视频,希望高手能够分享分享,以供大家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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