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4759|回复: 21
收起左侧

[管系] 液压油管穿水密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8-5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山东威海
如下图,舱盖液压油管穿过水密舱壁能采用图中的形式吗? 舱盖液压油管穿水密壁2.jpg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龙船学院
发表于 2010-8-5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楼主啊这个不需要加腹板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5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温州
管子直径小没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5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按照我的理解必须在水密壁开过档孔,然后腹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5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我也想请教一下管子过壁的时候用双面座板、加腹板、用套管,这三种形式分别在什么情况下用啊?也就是说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方式过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6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1.中间法兰型:两端加法兰,中间穿舱采用腹板;管径小于100,腹板外径为开孔直径+60mm;管径125-250,腹板外径为开孔直径+80mm;管径大于300,腹板外径为开孔直径+100mm;这种形式应用于2联或2联以上的管子通过舱壁、甲板或液舱顶部、A60绝缘舱壁处,A60舱壁处其法兰接头应离开舱壁450mm以上。
2.套管连接型:一端法兰另一端套管,用于管子过水密甲板、舱壁处;单端套管或法兰,用于舱顶或甲板处的透气;两端法兰,用于管子通径小于20mm的管子通过水密舱壁、甲板。
3.通孔型:用于通过非水密甲板、舱壁、肋板等需要加强。
4.座板法兰型:用于进出舱柜的连接、双层底上面安装在舱壁上的进出口阀。也可用于油水舱柜的中间接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6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日照
管子之间离的近 还是加个多联复板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6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青岛
这样报验能通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8-6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威海
回复 6# anchor110


    谢谢,解释得挺专业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6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
废掉,完全不合要求,这样的管路做出来太脏,最后容易把液压阀块中的阀芯卡住不能工作,重干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7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谢谢六楼,讲的很详细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7 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回复 6# anchor110


    那什么是二联的管子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7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扬州
好丑,还是搞个复板的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8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回复 6# anchor110


请教一下,不同的管径用的背板边缘到孔边缘的距离为什么还不一样啊? 这个有标准要求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9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回复 12# 宁静海木木


    像楼主所发的液压管就属于多联的管路穿舱,一般2路或2路以上的管子在较小的范围内穿过舱壁,没有足够的空间单独增加腹板时可以2个或多个共用一块腹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9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回复 14# battery


    规范没有具体的要求,一般是各个厂的工艺要求,应该是考虑穿舱壁的强度要求。这个还请专业的人帮忙解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9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烟台
为什么没有腹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9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通
有专业人士搞个腹板的出来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9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通
用套管、管子壁厚符合要求,焊缝间间距够的话,好像也找不到什么证据说不行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10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回复 15# anchor110


    谢谢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标签|免责声明|龙船社区

GMT+8, 2024-12-16 11:07

Powered by Imarine

Copyright © 2006, 龙船社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