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l=] 本指南是在我社《气体燃料动力船检验指南》2008版的基础上,对以液化天然气为燃料发动机的气体燃料供应、气体燃料发动机机舱布置、检测与安全保护、操作与培训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补充。 本指南的制定旨在对使用气体燃料发动机的船舶提供一个设计、建造与检验标准。使该类机器在安全、可靠性方面与常规以油作燃料的新的主辅机能够到达基本相同的水平。 本指南的主要要求归纳如下: 1、为降低可能影响船舶、人员和设备安全的潜在风险,尽可能将危险区域减至最少。 将安装在危险区域的设备减少至仅为操作所需的设备。对安装在危险区域的设备的安全性作出规定。 2、推进和发电机的布置应能使其在某一气体燃料的重要设备不能工作时能够维持或恢复运转。 3、设计、建造、安装、操作和保护气体燃料机器、气体控制系统和部件设置为其预定用途的气体管系、围护和超压释放装置、危险区域的通风系统。布置安全和合适的气体燃料储存和充装装置。以实现与油燃料机器一致的安全和可靠的运行。 4、布置和确定各气罐处所和各机器处所的位置,以使任何一处发生火灾和爆炸都不会导致其他舱室的机器/设备不能工作。 5、为相关处所设置合适的气体探测系统以及监测、报警和关闭装置。 6、为防止气体燃料爆炸的潜在影响提供保护措施。 7、针对相关危险设立探火、防火和灭火措施。 8、通过对船员进行适当的培训和发证制订操作安全。制定船舶相关系统的操作、维护、检查程序细则。 9、为技术文件的提交作出规定,以评估系统及其部件对适用规则和指南的符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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