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8-5-1 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
炮轰一下CCS规范所,这个《无人水面艇检验指南》挺差的。
大家可以直接到http://www.ccs.org.cn/ccswz/font ... 5ad016057bb2abb0043
话说无人水面艇,长度5米到20米。从法定检验的角度来说,现有船舶分为3类,沿海小船,内河小船,游艇都涵盖了该尺度范围。这个无人水面艇应当分到哪一类呢?再说了,从船舶值班配员来说,任何船舶都要有值班驾驶人员,否则就是违反了船舶最低配员。
CCS可以按照海事局法定检验,也可以自己编写规范指南搞入级检验,最大的问题是这个无人水面艇的检验指南已经违反了法定要求。
现在国内国外搞得无人驾驶汽车,还是要满足道路交通安全法,必须配备驾驶员-安全员,随时介入,采取手动操作。所以无人驾驶汽车只是自动化程度更高的有人驾驶,怎么可能真的没人呢?从法律上来说只有自然人才可以承担民事刑事责任,所以驾驶员是必须的。无人驾驶,难道要让机器电脑成为被告?把电脑关进监狱判刑?或者罚款电脑?
现有船舶和飞机自动化程度很高了,早就可以实现自动驾驶了,但是一直都是有人驾驶值班的。
回过头来看看CCS这个文件,笑掉大牙了,不要说业内人士,跟“头条”一个档次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