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SOLAS无线电设备(A1+A2+A3)海区配置的一点疑问 一、SOLAS《无线电设备通则》要求中有一条下图1中的1.5条
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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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1台接收EGC信息的无线电设备”,网上查了一下基本上没有单独的“EGC接收机”,接收EGC信息都是集成在C站功能中。但是后面留了个小尾巴“如果船舶仅航行在具有高频(HF)直接印字电报海上安全信息业务的区域,而且该船已装设了能接收这种业务的设备,则可免除本要求”,那么问题来了“具有高频(HF)直接印字电报海上安全信息业务的区域”是指什么区域?查了半天资料一直没找到相关的信息。 二、 网上度娘一下“海上安全信息系统”。显示如下图2:其中有一条“高频(HF)窄带直接印字电报系统(NBDP)则被一些海岸国家作为SafetNET的替代来使用。”该如何来理解?(设备的配备肯定是以SOLAS为准,度娘只是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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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三、 实际情况是,航行于”A1+A2+A3”海区的船双套设备按如下配备: 1.满足要求的:VHF 2台 2.满足要求的:MF/HF(含NBDP功能) 2台 3. NAVTEX 1台 4. SART 2台 5. EPIRB 1台 6. 手持甚高频对讲机 3台 以上配置是否满足双套设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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