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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有经验的朋友,构件穿过强构件,如甲板纵骨穿过强横梁,CCS海上高速船的建造规范中的要求是:腹板是开孔高度的2.2倍,舷侧纵骨穿强肋骨、船底纵骨穿实肋板是2.5倍。由于经验少(我11年毕业的),最近我和同事设计的一条50m级的沿海高速客船的结构图纸已经送审了,我现在检查发现有一段落舱甲板的强横梁腹板高是140,,甲板纵骨是56X36X5的角钢,采用的是CW-2的连接方式。发现腹板高度小于开孔高度的2.2倍,按规范来至少要156的腹板高;是不是应该改过来?我们领导的意思是先让船级社审图,如果审图意见中有这样一条我们再改,如果没有就不管它(原因是排水量很紧张,因为是沿海高速船,对排水量控制的很紧,航速达不到,船东会弃船,这一条写进合同了)!!如果ccs批准了的图纸,他们没发现的错误我们不改也可以继续建造么?这个腹板的高度和开孔高度的要求对舱壁水平桁、舷侧纵桁、油水舱顶板桁材是否有同样的要求,我目前没有找到有这样的要求的地方?如果有请大哥哥大姐姐帮帮忙告知一下具体位置!!小弟感激不尽!!(码头上没人回复,才搬到这个版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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