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4194|回复: 2
收起左侧

[MLC] 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解读-11 规范研究所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6-14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上海
问:《公约》和《STCW公约》对于海员健康证书(体检证书)有哪些要求?  
  答:《公约》标准A1.2有关健康证书的要求有:证书真实地反映海员的健康状况;特别应载明海员的听力、视力和辨色力符合要求;载明未患有任何由于在海上工作而可能会加重、或使其不适合该服务、或对船上其他人员健康有危害的疾病;健康证书由认可的、有资格的执业医师签发;当体检未通过或工作受限时,可要求复查;健康证书的有效期最长为两年,小于18周岁海员的健康证书有效期最长为一年;在紧急情况下或船舶航行中途健康证书到期,健康证书期限延期最多不超过3个月;以及健康证书至少用英文书写等规定。  
  《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基本上纳入了《公约》标准A1.2和导则B1.2的要求。对于健康证书的申请人,在《STCW公约》附则中的规则I/9第4款规定:年龄不小于16岁,提供满意的身份证明,达到缔约国适用的健康标准。  
  《STCW规则》A-I/9节第7款明确了健康证书至少应包括的信息:1、授权当局及文件签发的要求;2、海员信息(姓名、出生日期、性别、国籍);3、认可的执业医师的声明(对身份证明的确认、听力、裸耳听力、视敏度及辨色力符合要求、是否适合望职责、是否对职责无限制、是否患有任何由于在海上工作而可能会加重、或使其不适合该服务、或对船上其他人员健康有危害的疾病、检查日期、证书失效日期);4、签发机关信息(签发机关盖章(包括名称)、受权人签名);5、海员签名(确认已了解健康证书内容和享有体检复查的权利)。     问:如何理解《公约》标准A1.2第3款的要求?  
  答:《公约》标准A1.2第3款指出:“本标准并不妨碍经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公约》)的实施。按照规则1.2,主管当局应接受根据《STCW公约》要求签发的体检证书。对于《STCW公约》未包括的海员,满足相关要求的体检证书,应同样予以接受。”  
  对于海员持有符合《STCW公约》要求的健康证书(体检证书),《公约》明确是可以接受的,《公约》指明了两个公约对于健康证书要求的兼容性。鉴于《公约》对于海员定义的范围更广,因此《公约》对于《STCW公约》未包括的海员的健康证书问题,亦作了说明。  
  鉴于《公约》对于海员定义范围更广的特点,对于特种用途船舶、客船等船舶,船东在编制这类船舶的海事劳工符合声明第II部分时应特别注意,对于不适用《STCW公约》的海员,要提及这些人员的健康证书符合船旗国有关的标准,并纳入至公司对于海员健康证书管理的实施措施中。

  问:《STCW公约》把海员证书分为三个层次的文件?  
  答:是的。《STCW公约》附则中的规则I/1条中规定,船员证书分为三个层次的文件:  
  1、适任证书是根据附则相关要求向船长、高级船员和GMDSS无线电操作员签发或签注的证书,表明了证书合法持有人有资格按照该证书标明的责任级别,担任相应的职位和履行职能;  
  2、培训合格证书是向海员签发(除适任证书)的符合公约相关培训、资格和海上服务资历的证书;  
  3、书面证明(除适任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是证明符合公约相关要求的文件。  
  《STCW公约》附则中的规则I/2条和I/10条规定,船长、高级船员和GMDSS无线电操作员的适任证书、油船、化学品船和液化气船船长和高级船员专项培训的合格证书等,由主管当局签发、签注或认可。   

  问:如何符合《公约》关于海员培训和资格的要求?  
  答:《公约》规则1.3原则性地规定了海员培训和资格的要求:  
  1、除非海员经过培训或经证明适任或者具备履行其职责的资格,否则不得在船上工作;  
  2、除非海员成功地完成了船上个人安全培训,否则不得允许其在船上工作;  
  3、按国际海事组织通过的强制性文件进行的培训和发证应被视为满足本规则第1和2款的要求。  
  船东应根据公司船舶悬挂船旗的该国贯彻《公约》相关的要求实施。一般船旗国主管当局对于海员培训和资格的要求均会提及要求满足《STCW公约》要求。船东应特别注意《STCW公约》的要求是最低的要求;船旗国主管当局有关海员培训和资格的一些特殊的规定;也要注意船旗国主管当局对于合并、形成综合性的海员证书的要求;以及主管当局专门规定的证书,比如对船上厨师证书的要求。  
  船东应把海员经培训、资格符合要求以及对海员证书的管理的实施措施,纳入至船舶的海事劳工符合声明第II部分,并在日后的管理中加以落实。  

  问:《公约》和《STCW公约》对于海员工作和休息时间有哪些规定?  
  答:《公约》规则2.3、标准A2.3规定了海员在船上工作和休息时间的要求,主要有:  
  ● 海员的正常工时标准应以每天8小时,每周休息1天和公共节假日休息为依据,或根据海员集体协议确定的正常工时;  
  ● 在确定国家标准时,各成员国应考虑到海员疲劳带来的危险,特别是那些职责涉及到航行安全以及船舶的安全和保安操作的海员;  
  ● 最长工作时间或最短工作时间的限制;  
  ● 休息时间最多可分为两段;  
  ● 集合、消防和救生艇训练等训练应以对休息时间的影响最小,且不会造成疲劳;  
  ● 值班为随时待命的情况;  
  ● 船上张贴船上工作安排表;  
  ● 保持对海员的日工作时间或其日休息时间的记录;  
  ● 由于紧急安全需要或参与海上救助,船长有要求海员在任何时间工作的权利,恢复正常后海员将获得充足的休息时间等。  
  《STCW公约》在附则VIII/1条、《STCW规则》第A-VIII/1节对于在船上值班的海员规定了在船上值班的时间和休息的时间,这部分要求基本同上述《公约》的要求,但未涉及每天工作8小时、节假日和最长工作时间的规定,对于最短休息时间有例外的规定。  

  问:对海员最长工作时间和最短休息时间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公约》在标准 A2.3第5款和第6款规定: 海员工作或休息时间应作如下限制:  
  1、最长工作时间:在任何24小时时段内不得超过14小时,在任何7天时间内不得超过72小时;   
  2、最短休息时间:在任何24小时时段内不得少于10小时,在任何7天时间内不得少于77小时;  
  3、休息时间最多可分为两段,其中一段至少要有6小时,且相连的两段休息时间的间隔不得超过14小时。  
  《STCW规则》A-VIII/1节第2款为所有负责值班的高级船员或参与值班的普通船员、以及指定负有安全、防污染和保安职责的人员,规定了船上最短的休息时间,该要求同以上(2)和(3)款的要求。A-VIII/1节第9款对于A-VIII/1节第2款最短休息时间列举了可允许缔约国有例外的情况:  
  ● 在任何7天时间内的休息时间不得少于70小时;  
  ● 每周休息时间的例外,不应连续超过两个星期。在船上连续两次例外时间的间隔应不少于该例外持续时间的两倍;  
  ● 在任何24小时时段内不得少于10小时休息,时间可以分成不超过3个时段,其中之一至少为6小时,而另外两个时间段均不少于1个小时;连续休息时间段的间隔不得超过14小时;例外在任何7天时间内不得超过两个24小时时间段。  
  《STCW规则》B-VIII/1节“关于值班的指导”第4款中说明,A-VIII/1节第9款所列的例外规定,应解释为系对ILO《1996年海员工作时间和船舶配员公约》(第180号)或对生效后的《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要求的例外,由缔约国确定该例外规定的应用。  

  问:如何实施《公约》有关海员最长工作时间或最短休息时间的要求?  
  答:船东应根据公司船舶所悬挂的船旗、按照该国贯彻《公约》的法律法规、主管当局的通告或集体谈判协议等贯彻《公约》的要求实施。例如现在已经公布的马绍尔群岛、利比里亚等国海事主管当局的通告中,已纳入了《公约》对海员最短休息时间的要求。利比里亚海事主管当局并在通告中说明,同意有关的集体谈判协议纳入《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中《STCW规则》A-VIII/1节第9款对于海员最短休息时间例外的规定。  
  船东可以根据船旗国主管当局的具体要求,修订现有公司有关规定。  

  问:如何理解《公约》标准A2.3第8款的要求?  
  答:《公约》标准A2.3第8款指出:“当某一海员处于随时待命的情况下,例如机舱处于无人看管时,如果海员因被召去工作而打扰了正常的休息时间,则应给予充分的补休。”该规定主要是针对周期性无人值班机舱负责轮机值班人员休息的要求。  
  对于周期性无人值班机舱负责轮机值班的高级船员和参与值班的机工,白天根据工作安排,可以在机舱内外进行维护保养工作,该段时间应计为工作时间。负责轮机值班的高级船员晚上就寝前应下机舱确认无问题后将轮机员值班呼叫转为房间呼叫状态,值班的人员晚上可以休息,该段时间可计为休息时间。一旦在夜间被召唤时,负责轮机值班的高级船员应立即到达机舱处理事务,该段时间应算工作时间,根据《公约》要求以后要给予补休。  
  为了跟上国际航运技术的进步,在IMO《STCW公约》1995年修正案公布之后,ILO立即修订了有关海员休息时间的要求,在ILO《1996年海员工作时间和船舶配员公约》(第180号)提出了对于周期性无人值班机舱负责值班的海员,在正常的休息时间被召去工作要有补休的规定。该规定被纳入ILO《公约》标准A2.3第8款,在2010年也被纳入IMO《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STCW规则》A-VIII/1节第6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龙船学院
发表于 2013-6-28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
very professional! it is essential for us!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2-19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多谢,学习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标签|免责声明|龙船社区

GMT+8, 2024-12-15 23:36

Powered by Imarine

Copyright © 2006, 龙船社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