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近期,时常有圈内朋友咨询关于船舶不满足PSPC规范,是否有办法进行合理规避的问题。想到可能会有船友会有同样的困惑,因为现在主要从事的就是船舶登记的工作,所以在此对如何通过船舶登记注册,使不满足规范的船舶可以行而有效的对风险进行规避。 根据规定,凡是满足以下要求的则必须要满足PSPC规范: i.2008年7月1日及之后签订建造合同的所有500总吨以上新造船; ii.如无建造合同,则为2009年1月1日及之后铺设龙骨的船舶; iii.2012年7月1日及之后交付使用的船舶。
其中,第三项必须满足,而第一和第二项只需要满足一个即可.
今年7月1日之后执行的PSPC规则(所有类型船舶专用海水压载舱和散货船双舷侧处所保护涂层性能标准)将会强行生效,届时未达到PSPC标准的船舶将不能再从事远洋运输;与此同时,由于市场原因,目前有部分新造船出于种种原因造成延迟交船、甚至是弃船。而一旦PSPC生效后,那些未在生效日之前交付的外贸船舶,将会面临被迫转为内贸的尴尬境地。同时,部分保税船用设备的税收支付,也会给船企造成额外的负担。而解决以上问题最简单的方式就是提前在7月1日之前先为船舶进行登记注册,登记后以二手船舶的身份寻找租家或者买家,从而规避相关风险。 针对此种情况,我们现在讨论后得出可以以一种新的登记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即,临时不适航登记. 该登记模式极大的简化了船舶登记中的流程,减免了电台,船员以及管理公司等相关要求,只需申请一个单船公司以及船舶相应的呼号,配备相应的保险以及船级证书即可完成整个登记。整个注册流程最快1周内即可完成。登记完后,船舶继续停留在码头,等到有新的买家或者租家,再完成整套适航注册流程。
希望以上能够给大家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