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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AS] MSC.256(84)决议要求的登离船设施一点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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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6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扬州
MSC.256(84)决议要求的登离船设施与SOLAS第V篇的23条中引航员登离船装置基本相同,如果都采用舷梯,那就是需要配备四部舷梯,感觉相当浪费。如果何以并用就好了,真是不知道出规范的人怎么想的!大家知道请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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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船学院
发表于 2012-4-7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这两个东西不相同的,你又怎么理解需要四部舷梯呢?
1,舷梯涉及的规范出处是SOLAS II-1/3-9,相关要求有MSC.256(84),MSC CIR.1331,ISO 7364,ISO 5388,而引水员梯规范出处是SOLAS V/23,相关要求有MSC Circ.568-Rev.1和A.889(21)。
2,对于舷梯,船上未必一定要配备的,如果是干舷较小,船上有跳板,或者指定港口航行,码头有等成设施的,舷梯可以不需要。而引水员梯一定是需要的,虽然许多引水员也做直升机上船。
3,只有当水线到登船处超过9m,引水员梯才与舷梯配合使用。
4,引水员梯附近的救生圈要求带自亮灯,而舷梯附件救生圈要自亮灯和安全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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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9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扬州
youngfp 发表于 2012-4-7 21:45
这两个东西不相同的,你又怎么理解需要四部舷梯呢?
1,舷梯涉及的规范出处是SOLAS II-1/3-9,相关要求有M ...

你说得没错,不过如果两种情况都要使用舷梯的话,允许用一部舷梯既做引水员梯,又可以做登离船设施就好了,那样可以省一部舷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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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1 0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温州
fengfeng0715 发表于 2012-4-9 14:59
你说得没错,不过如果两种情况都要使用舷梯的话,允许用一部舷梯既做引水员梯,又可以做登离船设施就好了 ...

可以理解你的考虑。但是实际上确实有装四部舷梯的。
根据MSC. 256(84), 其中的登离船设施应参考Circ.1331的指导。
MSC.256(84)的主要目的是针对港口装载期间人员上下船舶的安全考虑。
circ.1331中提到,登离船设施要设置在任何情况下都可避免overhead的装载情况。
实际上就是要求登离船设施必须设置在货舱区域之外。
以散货船为例,货舱区域外基本上就意味着舷梯要装在上建旁边。
上建区域已经是尾部线型收缩的地方了,引水员梯就很难布置了。悬空的引水员梯是不接受的。

想设置一部舷梯兼顾两个功能恐怕是比较困难了。
比较实际的考虑应该是如何设置一个给港口区域用的登离船设施来代替多放一部舷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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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1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无锡
本帖最后由 sandypan 于 2012-4-11 15:16 编辑
youngfp 发表于 2012-4-7 21:45
这两个东西不相同的,你又怎么理解需要四部舷梯呢?
1,舷梯涉及的规范出处是SOLAS II-1/3-9,相关要求有M ...

还有现在造的大型的散货轮,好多都配备了4部舷梯,(比如金海湾造的散货轮),当然msc1331 是一个guide line,有的船旗国强制了,有的船籍国没有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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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1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台州
sandypan 发表于 2012-4-11 12:53
谁说舷梯不是一定要配备的?

    请参考solas 的要求:

请参考本条第一款后半句,和MSC.256(84) 第三页注脚:
MSC.256(84).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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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1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无锡
本帖最后由 sandypan 于 2012-4-11 15:21 编辑
youngfp 发表于 2012-4-7 21:45
这两个东西不相同的,你又怎么理解需要四部舷梯呢?
1,舷梯涉及的规范出处是SOLAS II-1/3-9,相关要求有M ...



    请参考solas 的要求:

Regulation 3-9 - Means of embarkation on and disembarkation from ships
1. Ships constructed on or after 1 January 2010 shall be provided with means of embarkation on and disembarkation from ships for use in port and in port related operations, such as gangways and accommodation ladders, in accordance with paragraph 2, unless the Administration deems that compliance with a particular provision is unreasonable or impractical .

2. The means of embarkation and disembarkation required in paragraph 1 shall be constructed and installed based on the guidelines developed by the Organization .

3. For all ships the means of embarkation and disembarkation shall be inspected and maintained in suitable condition for their intended purpose, taking into account any restrictions related to safe loading. All wires used to support the means of embarkation and disembarkation shall be maintained as specified in [url=mkMSITStore:C:\Program%20Files\Lloyd]regulation III/20.4[/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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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1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无锡
youngfp 发表于 2012-4-11 13:15
请参考本条第一款后半句,和MSC.256(84) 第三页注脚:

我不这样理解(你说:对于舷梯,船上未必一定要配备的,如果是干舷较小,船上有跳板,或者指定港口航行,码头有等成设施的,舷梯可以不需要),我认为规范的意思是:除非主管机关认为不可能和不切合实际,主管机关才可以豁免solas对这条的要求,而且要发豁免证书的,否则船级社不会签发SC证书。而且我认为几乎没有哪条船舶能被船籍国豁免(当然非solas船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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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1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台州
sandypan 发表于 2012-4-11 15:12
我不这样理解(你说:对于舷梯,船上未必一定要配备的,如果是干舷较小,船上有跳板,或者指定港口航行, ...

呵呵,红色字体是我引用256(84)注脚部分,不是我个人发挥啊。不配置当然要豁免的,前提条件注脚已经说明了。
我不知道你说没有挂旗国可以豁免是什么意思?是仅针对舷梯,还是船上类似其他设备(必须满足,实际没有满足的)。我接触过很多种豁免,有LRIT刚生效,巴拿马旗排队太长,预定交船期没法完成conformance test的豁免;有安全通道垂直方向开孔太小的豁免;有没有为每个船员配备Immersion suit的豁免;还有最近闹得很欢的Screw-down阀的豁免;甚至还有没有配备救生艇,只有救生筏的豁免(新加坡旗);我说的都是公约船。不是所有的豁免都需要豁免证书,像那个开孔太小的,挂旗国只有一封同意的邮件。
最后纠正一点噢,虽然3-9条所在的章节是SOLAS/II-1章的结构部分,但是实际上涉及的是SE证书而不是SC证书,你还可以参考IACS Rec.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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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1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无锡
youngfp 发表于 2012-4-11 16:20
呵呵,红色字体是我引用256(84)注脚部分,不是我个人发挥啊。不配置当然要豁免的,前提条件注脚已经说明 ...

  应该是SE,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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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3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扬州
ghuang 发表于 2012-4-11 01:10
可以理解你的考虑。但是实际上确实有装四部舷梯的。
根据MSC. 256(84), 其中的登离船设施应参考Circ.133 ...

你说的一定在货舱区之外也不一定吧, 我只要避开吊车不就可以了吗!而且规范也明确说了,尽可能的放在非工作区,但是没说一定不可以放在非工作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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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3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扬州
sandypan 发表于 2012-4-11 17:09
应该是SE,谢谢!!

多谢你们的回复,你们一说让我大开眼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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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6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盘锦
好,有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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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9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回答的都有理有据 好到位,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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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3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青岛
舷梯应尽可能远离船员工作和装卸货物区域,舷梯底部或人员登离可能跌落的地方应布置安全网;在不能完全满足上述要求情况下,采取一定的措施后(如:引航员舷梯同时满足MSC.1/Circ.1331登离船设施的相关技术要求,且在引航员舷梯附近每舷设置一警告牌,上写“装卸货时该舷梯禁止使用/ACCOMMODATION LADDER CAN NOT BE USED AT LOADING/DE-LOADING CONDITIONS”),位于工作区域的引水员舷梯可以兼用作登离船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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